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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押金不退还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7:15:56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的押金能否退还以及如何退还取决于租赁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责任。那么租赁合同押金不退还合法吗?租房纠纷上诉材料有哪些?租赁物丢失谁负责?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租赁合同押金不退还合法吗

  一、租赁合同押金不退还合法吗

  (一)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

  (二)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三)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四)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二、租房纠纷上诉材料有哪些

  租房纠纷上诉材料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上诉状;

  (二)如是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如是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如有新的证据,与上诉材料一并提交;

  (五)如委托诉讼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租赁物丢失谁负责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

  (一)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

  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租人在此情况下应当就其无过失使用、收益租赁物负举证责任;

  (二)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三)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租赁合同押金不退还合法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押金能否退还以及如何退还取决于租赁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同意在违约情况下不退还押金,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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