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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4:34:43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的话,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在这期间提出离婚只能是女方提出,这是保护妇女的原则,那么女方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方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一、女方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法典》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1085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有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则不用办理离婚的;涉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的,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处理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二、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未婚生俩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由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所以法院会通过适用法律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来确定非婚生子女判给谁。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给谁,法院一般适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这个问题,法院一般采取以下具体方法: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给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尚小,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这并不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给谁?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则法院会更加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所以,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女方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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