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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学午休时监护人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4:09:55 人浏览

导读:

监护人是帮助被监护人生存和身体健康,保证未成年完成义务教育的人,通常监护人是父母、祖父母、近亲等。那么学生上学午休时监护人是谁?监护人可以取得被监护人遗产吗?孤儿监护人是谁?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生上学午休时监护人是谁

  一、学生上学午休时监护人是谁

  学生上学午休的时间是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依然是属于自己的父母,在校期间老师只是有义务来看管自己的孩子,但有什么事情,同样需要自己的父母来是行解决,父母的履行义务也必须要保护到孩子成年为止。

  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仅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学校也不是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学校只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不属于监护义务。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件当中只承担过错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民事责任。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来看,如果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及管理当中的确存在过错,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监护人可以取得被监护人遗产吗

  护人不可以取得被监护人遗产,监护人不得非法谋求被监护人遗产。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监护人不能以监护为借口,谋求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孤儿监护人是谁

  孤儿院中孤儿的监护人是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由于孤儿院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设机构或由民政部门许可成立的福利机构,因此实际中,孤儿院中孤儿的监护人一般是本地的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学生上学午休时监护人是谁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如果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学校只承担过错责任,并根据其过错程度来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找法律快车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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