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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导致合同无效,损失应由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
    手续。未依法办理手续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合同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时,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损失应由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基于合同双方的信赖利益,当合同因无效而无法履行时,应根据等价有偿和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合同约定和双方过错,对受损方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从下面的案例一审和二审的裁判思路,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即承租方(承包方)如何主张、论述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发包方(出租方)如何抗辩、抗辩的理由。【案例简述】一审法院认为,鉴于某经济社在明知涉案土地为农用地,但未依法办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涉案土地出租给冯某用作仓库、厂房的非农建设使用,对导致《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冯某在承租时对涉案土地的性质、规划用途等情况未予充分履行审慎注意义务,对导致合同无效亦存在同等过错,因此双方均应对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同等的过错责任。而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在诉讼中的陈述可知,由某经济社与案外人冯某某签订涉案《土地承包合同》,之后由冯某承继冯某某的承租权及《土地承包合同》中关于承租方的全部权利义务,该《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十五年,从2004年8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承包土地的不动产(如建筑物、变压器、水电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合同期满,乙方如有意继续承包,再续期为10年,但按第16年租金基数每满5年递增10%”。可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期满续租的条件以及租金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冯某基于信赖利益主张在合同期满后仍可获得续期,即其可实际承租涉案土地15年而对涉案土地投入建设,现涉案《土地承包合同》因无效而终止履行,且某经济社同意利用并已实际接收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基于等价有偿和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充分考虑导致涉讼租赁合同无效的双方过错,对于冯某在承租后对涉案土地进行的建设投入的损失应由双方按同等过错比例分担。已生效民事判决书已认定冯某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对涉案土地包括地上建筑物的占有使用应向某经济社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损失,可见某经济社实际从该时间起已获得涉案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价值利益,故冯某主张以2019年11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涉案建设投入的价值损失,理据成立,一审法院予以采纳。根据某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确定,涉案土地上的建设投入价值在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1月15日的评估价值为1361401元,故某经济社应补偿冯某的价值损失为680700.5元(1361401元÷2)。对于冯某主张的超出该金额的部分,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某经济社抗辩不予赔偿该损失,缺乏理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至于冯某主张的利息损失,理据不成立,且冯某对于合同无效本身存在过错,故对于该诉请,一审法院不予支持。至于冯某主张的公证费2144.03元,理据亦不成立,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二审法院认为(二审改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虽然涉案《土地承包合同》因无效而终止履行,但是其中的清理条款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合同期满,乙方在承包土地的不动产(如建筑物、变压器、水电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第十三条约定,“合同期满,乙方如有意继续承包,再续期为10年,但按第16年租金基数每满5年递增10%。”根据合同文意解释,第十二条约定中的“合同期满”所指的期限是指从2004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4日,而并非是指合同可能续期后的日期。冯某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应当预见合同可能履行15年,也可能再续期10年即履行25年,而续期10年是不确定的,可见冯某对合同可履行的期限已有心理预期,其签订合同即代表其愿意接受履行15年后不动产即归某经济社所有的结果。《土地承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随着合同的续期导致不动产归属变化的时间随之发生变化,即便合同存在续期的情况,上述不动产在原承包期结束即2019年11月14日之后也全部归某经济社所有。据此,双方当事人对于附合于土地上的不动产归属已作明确约定,且冯某已经实际使用案涉土地至合同期满后,故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土地上的不动产应全部归某经济社所有,冯某要求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附着物的价值,依据不足,本院对此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郭敬坡律师 郭敬坡律师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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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律咨询寻求帮助,还可以直接反映遇到的欠薪问题。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所以,遇到法律专业问题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决!
    时金凤律师 时金凤律师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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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追回欠款呢?
    行协商,拟定还款协议或确定具体的还款时间。2.发律师函。通过律师函正式通知债务人还款,并解决诉讼时效问题。3.申请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直接起诉。如果金额较大,建议直接起诉,尤其是在债务人可能逃避还款或转移财产的情况下。5.收集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本文来源于网络,侵权可删除。
    巫轩律师 巫轩律师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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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透支了信用卡款不及时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告其还款,其仍未归还。截至到2015年1
    彭小太律师 彭小太律师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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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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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朋友骗了钱如何处理
    被朋友骗了钱如何处理
      被朋友骗了钱如何处理?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了解诈骗罪的构成和严重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文详细解答你的疑惑,点击下方“立即咨询”获取专业律师建议。
    诈骗罪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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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
    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
      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立案决定的基本要件,以及立案与审查的关系,本文将详细为大家解读这些法律概念,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
    立案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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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本文将详细解析缺席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义、适用情形及其存在的问题。缺席判决是指当一方当事人在宣判时未能到场,法院依法进行的判决。
    刑事判决书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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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强奸未遂如何判刑?本文详细解读了强奸未遂的判刑原则、类型及定罪标准。涉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未遂的两种类型及定罪标准等多个方面。对于受害者,及时报案和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强奸罪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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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敲诈勒索怎么报警
    网络敲诈勒索怎么报警
      遇到网络敲诈勒索怎么报警?本文提供详细报警流程,包括如何提供案情描述和关键证据,以及保护个人安全的建议。同时,了解如何依法行使举报权利,为自己和他人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敲诈勒索罪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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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辱骂构成什么罪
    恶意辱骂构成什么罪
      恶意辱骂他人可能构成侮辱罪,涉及侵犯名誉权和社会公共秩序。本文将从侮辱罪的法律规定、侮辱行为的刑事责任等方面详细解读,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避免不当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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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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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诈骗已立案
    网络诈骗已立案
    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被骗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网络诈骗已立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诈骗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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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力抢劫
    暴力抢劫
    暴力抢劫构成抢劫罪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严重情形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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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和解谁主持
    刑事和解谁主持
    对于人民法院主持和解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一般达成刑事和解后,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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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死刑
    关于死刑
    放火罪有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针对关于死刑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死刑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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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诈骗
    通讯诈骗
    通讯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通讯诈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诈骗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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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法一审
    刑事诉讼法一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提请逮捕的主体、时效、做出决定的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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