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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成为股东后几个月公司就倒闭了,能退款吗?
    属于还未行使股东权利,签订合同的目的已落空,可起诉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退款。但如果已经被登记为股东,或已经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则需要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足以解除合同,或构成欺诈,足以撤销合同才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杨某投资几十万向黄某购买某公司的股权,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2个月,公司就倒闭了。杨某起诉黄某要求解除合同退款。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杨某还未被登记为股东。其次杨某只是进了股东微信群,但并未行使表决权,未参与公司管理。再次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多次被行政处罚。最后杨某投资后仅2个月公司就因巨额负债遣散员工,杨某签订合同目的已落空。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黄某退还全部股权转让款。判决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为:杨某(受让人)签署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的》目的是否无法实现,本院分析认定如下:第一,杨某与黄某(出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第二,博某公司章程中至今未予记载杨某的股东身份,黄某亦未协助杨某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杨某订立合同的目的并未实现。虽黄某辩称杨某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但并未提交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等正式会议文件予以证明。第三,黄某虽将杨某拉进股东微信聊天群当中,并在群内沟通相关事项,但就聊天记录内容显示,各方在群内沟通的内容仅为如何垫付公司所负债务,并未涉及公司日常经营、存续、清算等重大事项,杨某对债务相关事项也并未行使表决权。若仅以此为由认定杨某已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有违公平原则。第四,博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及执行案件,曾遭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并无实际办公地点。此外,黄某在微信群内发送的财务汇总表显示,博某公司三月份账目现金流为-1041368.318元。杨某于2022年1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1月20日加入股东微信群,自其加入至三月期间,博某公司即出现大量负债,且各股东在微信群内商议结清工资遣散员工。杨某意欲通过签署案涉协议成为博某公司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获得收益的合同目的已落空。因此,本院认为黄某构成违约、杨某签订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支持杨某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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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司法解释下涉税犯罪14个罪名定罪量刑标准汇编
    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了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下笔者根据《刑法》以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整理各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如下:罪名一:逃税罪(一)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一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二条罪名二:抗税罪(一)立案标准1.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2.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3.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二)法定刑1.基准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2)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二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五条罪名三:逃避追缴欠税罪(一)立案标准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利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三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罪名四:骗取出口退税罪(一)立案标准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数额较大(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数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其他严重情节:(1)两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三次以上,且骗取国家税款三十万元以上的;(2)五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三十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3.数额特别巨大(数额五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两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五次以上,或者以骗取出口退税为主要业务,且骗取国家税款三百万元以上的;(2)五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3)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三百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四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八条罪名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税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他严重情节:(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2)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3.虚开税款数额巨大(税额五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的;(2)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五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一条罪名六:虚开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第一、二项标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二)法定刑1.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1)虚开发票票面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2)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3)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票面金额达到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1)虚开发票票面金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2)虚开发票五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票面金额达到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三条罪名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票面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较大(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他严重情节:五年内因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票面税额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3.数量巨大(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五年内因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票面税额达到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八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四条罪名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票面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较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量巨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七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九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五条、第十四条罪名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票面税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八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六条罪名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巨大(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量特别巨大(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罪名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1)票面金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五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二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罪名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巨大(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量特别巨大(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三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七条第五款、第一款、第二款罪名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非法出售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1)票面金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出售发票五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四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七条第六款、第三款、第四款罪名十四: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一)立案标准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累计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2.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票面税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持有伪造的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4.持有伪造的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票面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法定刑1.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大:(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票面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二十五万元以上的;(2)持有伪造的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票面金额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2.数量巨大(数量较大标准的五倍以上)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五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第十八条需要注意的是,在涉税犯罪的14个具体罪名中,除了抗税罪以外,单位都可以构成其他罪名。对于单位犯罪的,根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其定罪量刑的标准按照《解释》规定的各罪名的标准来确定,然后,按照相应的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何观舒律师 何观舒律师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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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犯罪司法解释新旧对比一览表
    《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以下笔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与新《解释》作一个对比。如下:
    何观舒律师 何观舒律师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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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透支了信用卡款不及时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告其还款,其仍未归还。截至到2015年1
    彭小太律师 彭小太律师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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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茂名刑事辩护法律专辑
  • 诈骗不知情怎么判刑
    诈骗不知情怎么判刑
      诈骗不知情一般不会判刑,不满足诈骗罪构成要件,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诈骗不知情可以通过收集不在场证明、寻求证人证言等措施证明。诈骗不知情认定需要考虑涉案人员的知识背景和认知能力、结合客观事实进行逻辑推理等因素。
    诈骗罪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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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公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老公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老公有精神病离婚优先判给精神病人的配偶一方,配偶同意并且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判给精神病人监护人。判决书内容包括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等。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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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300万判刑多久
    诈骗300万判刑多久
      诈骗300万,刑期一般为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诈骗300万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执行刑罚的时间在判决生效后。
    诈骗罪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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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写假名字算不算诈骗
    欠条写假名字算不算诈骗
    欠条写假名字算不算诈骗?本文将详解相关法律规定,揭示潜在的法律风险。 诈骗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想掌握更多法律知识,就来法律快车深入了解。
    诈骗罪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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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信诈骗一万多判刑如何判的
    电信诈骗一万多判刑如何判的
      电信诈骗一万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故意、一般主体等。
    信用证诈骗罪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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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可以再审吗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可以再审吗
      本文主要讨论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后能否再审的问题,以及小额诉讼再审的条件和重复起诉的判定解决。 通过深入解析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再审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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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诈骗已立案
    网络诈骗已立案
    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被骗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网络诈骗已立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诈骗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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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力抢劫
    暴力抢劫
    暴力抢劫构成抢劫罪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严重情形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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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和解谁主持
    刑事和解谁主持
    对于人民法院主持和解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一般达成刑事和解后,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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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死刑
    关于死刑
    放火罪有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针对关于死刑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死刑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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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诈骗
    通讯诈骗
    通讯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通讯诈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诈骗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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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法一审
    刑事诉讼法一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提请逮捕的主体、时效、做出决定的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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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刑事辩护律师图文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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