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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案,一审判处12年二审改为5年
    烤并饮了大量的酒后,于2012年2月17日凌晨六时许到某水疗洗浴中心洗浴后在休息大厅休息。在休息时被害人徐某某和男友张某躺在一张沙发上睡觉,被告人吕某某乘徐某某醉酒之机,将被害人抱到大厅内的一个休息间,然后冒充徐某某的男友张某和徐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就是这样一桩简单的强奸案,历经两审,两级法院量刑却是天壤之别:一审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决后,吕的家属委托了律师提出上诉,二审审理后判决撤销原判,重新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为何出现这种判决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此罪的,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有五种情形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得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五种加重情节之一就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本案中,事发的场所即洗浴场休息大厅内的休息间就被一审公诉机关和法院认定为是“公共场所”,以致一审法院以此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加重情节成立,所以在十年以上量刑最终判处有期限徒刑十二年。实事求是地说,将洗浴场所的休息大厅的休息间当所公共场所并无不当。但是,在公共场所强奸和当众强奸并不能等同。一审法院及吕某某的原辩护律师便忽视了这一点。当然,吕某某的原辩护律师以无罪来为吕某某辩护,完成不顾公诉机关指控的这“加重处罚”情节是否成立则是最大的败笔之一(顺便提一下败笔之二是吕没有实施暴力或者胁迫行为推断出被害人是同意的)。以致出现了原审判决书居然出现了“辩护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且此辩护意见,恰恰印证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加重处罚情形的成立”。在二审中,律师重点提出:吕某某冒充被害人的男友与其发生性关系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即刑法规定的“其他手段”,而没有通过暴力或者胁迫手段,欺骗性本比强制性的危害性要低;从吕某某的主客观上看,其不希望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人看到,所实施的行为是隐蔽进行,并且本案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强奸时有人看到,说明不存在“当众强奸”之说;结合案件的相关客观情节,对吕某某应当在最轻的一档量刑档次内从轻处罚。上述律师意见,得到了二审法院的高度重视。2012年10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为水疗城的休息大厅虽然是公用的场所,具有公共场所的性质,但是上诉人吕某某采取的方式实质上属于隐蔽的,不具有公然性,所以不应视为情节严重的强奸罪。上诉人的上诉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做出了与一审截然不同的判决。
    胡常明律师 胡常明律师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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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常明律师代理的又一起毒品案件嫌疑人成功获释
    而无罪获释。这是本律师团队担任辩护人的又一起成功案例。因两位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所提的律师意见受到了办案部门的重视,结果既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无辜的涉嫌毒品犯罪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免受刑事追究。我们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曾多次成功代理案件,使多起案件未捕未诉或被判决宣告无罪,在业界保持着较好的赞誉度。上个月云南省律师协会首次云南专业律师专家评审名单公布,胡律师也成功上榜,显然了其实力获业界认可。在此,律师提示:假如您的亲朋好友被抓了,怎么办?请您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是禁止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应该第一时间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去会见,全面了解情况,并向办案部门口头和书面提出律师意见,请根据情况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胡常明律师 胡常明律师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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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合一起案例分析“人赃俱获”不代表不构成自首
    。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果能够准确地抓住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这是一个对当事人非常有利的辩护要点。但是有些特殊的案件,要准确地把握和认定这一点,却并不容易。近日,我们律师在担任一起盗窃案的辩护人时,就曾提出,虽然表面上看涉嫌盗窃的当事人是“人赃俱获”(即人与赃物当场被查获),但是应该依法认定为具有视为自首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经过律师的努力,案件得到了办案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正在审查起诉的当事人最终做出不起诉处理。案情是这样的:2021年8月12日傍晚,从外省来云南避暑的肖某吃了晚饭后,在租住的住地周围散步时,发现一住户家的院子里围杆内一根外观奇特的树根(实为紫檀木,事主为从事根雕之用),于是悄悄地打开院门,将该物拖回家中放置于卫生间内。当晚失主通过查看监控后进行了报警,随后其参与民警对监控涉及的单元进行排查。当晚十时,警方将肖某查获,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卫生间内找到了失物。这就是典型的人赃俱获。对于这样一个有点简单且并不复杂的案件,律师团队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而是予以认真审查。通过审查细节,并结合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辩护律师于是提出了当事人肖某具有可以视为自首的辩护意见。律师提出:表面上看事发当晚肖某就已被查获,但是当时公安机关只是受案“初查”,并未正式刑事立案,当事人本人是按公安机关的指示和通知等待涉案的物品(根雕用的紫檀木)是否属于国家濒危野生植物物种以及物品价值进行鉴定后才决定是否刑事立案;在此期间,肖某并没有躲避追查和处置,而是听候公安机关的传唤和处理,直到一个多月后的同年9月28日,涉案物品鉴定结果出来后(属于非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物品价值超过盗窃案认定的法定追诉标准1000余元),公安机关才决定刑事立案,并电话通知远在外省的肖某前来处理,肖某就已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到案,如实陈述涉案情况,并表明愿意接受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律师提出:肖某在刑事立案(2021年9月28日)前,符合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虽被发觉,但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也无限接近和符合“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情形,更完全可以按“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对其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而在本案中,肖某投案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自首。而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律师再结合其他可以酌情从宽、从轻处理的情节后,郑重地向办理审查起诉的公诉机关提出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肖某予以不起诉处理。今年春节前夕,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正是有了辩护律师的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精准把控,使案件正式了结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最后,律师再顺便普及一点法律小常识,在一些媒体报道中,不时出现检察机关对某某某涉嫌某种犯罪指控一案,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严格意义上说,这种提法是错误的,“免予起诉”属于“过去时”了;我国原《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有权做出起诉、不起诉和免予处理三种结案方式。后来法律修改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结案处理结果只有起诉和不起诉两种,没有免予起诉之说。毕竟原存在的“免予起诉”在法条上的提法是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可以不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但按罪刑法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审判前不得认定为有罪,故原来的“免予起诉”制度在逻辑上存在缺陷和错误,于是修订法律时予以删除了。
    胡常明律师 胡常明律师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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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后拒绝赔偿,起诉后终获赔
    某与张某及其家属商量私下协商处理本案,双
    张璐律师 张璐律师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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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可以撤销案件吗
    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二、打架轻伤怎么赔偿打架轻伤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参与打架致人轻伤的会留案底吗参与打架致人轻伤的会留案底。法律快车提醒您,打人致轻伤后,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郜云律师 郜云律师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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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欠款有欠条怎么写
    ,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个人欠款有欠条怎么写个人欠款有欠条的写法如下:1.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允许时,应在借据上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2.金额单位要明确,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字体,分比要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要明确表达,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要明确。如果有利息协议,应该依法写明,如果没有利息协议,如果有违约,也应该写明。如果有担保人有违约,也应该写明担保人;4.最好注明担保人一种方式。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别人欠我钱,有欠条我能告他吗?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郜云律师 郜云律师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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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无过错责任
    赵青蓝律师 赵青蓝律师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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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年可支配收入24299元。二、2014年
    赵青蓝律师 赵青蓝律师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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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江损害赔偿法律知识
  • 丽江损害赔偿法律专辑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鉴定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鉴定
      医疗事故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鉴定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等。医疗事故重新鉴定需要的资料包括原鉴定报告书;病历;相关证人的证言等。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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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出院多久可以做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出院多久可以做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出院可以随时做,因为工伤伤残鉴定没有具体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随时申请。申请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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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工伤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工伤的伤残鉴定在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申请。需要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等。
    工伤伤残鉴定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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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违约人跑了怎么办
    签订合同违约人跑了怎么办
      遇到合同违约人跑了怎么办?受害方可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如何追究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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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工伤赔偿多少
    公司工伤赔偿多少
      员工工伤时公司应如何赔偿?本文详细解读了公司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同时,介绍了工伤认定条件和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快来了解你的权益吧!
    工伤赔偿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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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伤二级不赔钱判几年
    重伤二级不赔钱判几年
      重伤二级不赔钱,根据《刑法》会判几年?本文详解过失致人重伤的定罪标准与刑罚,区分重伤与致死罪的关键,以及不赔钱对判决的影响。
    防卫过当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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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配死亡赔偿金
    分配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由死者的被扶养人进行分配,而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赔偿金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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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卖假酒的赔偿
    售卖假酒的赔偿
    假烟假酒在生活中是比较经常见到的事情,在我国,如果想要销售烟酒,是需要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取得经营许可证才行,但如果不是故意的售卖假烟酒是否要赔偿呢?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售卖假酒的赔偿?
    赔偿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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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赔偿金六级
    伤残赔偿金六级
    如果是工伤评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该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伤残赔偿金六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伤残赔偿金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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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补贴
    伤残补贴
    伤残补贴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应当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伤残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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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
    发生工伤事件,受害人可能受到身体伤害,如果不幸甚至可能造成终身残疾无法继续劳动,要进行伤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所以这个鉴定标准就很重要,很多人对此是不清楚的,那么十级伤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残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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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人身损害事件中为了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伤残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伤残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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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损害赔偿律师图文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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