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执业多年,现担任上海维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上海东方大律师特邀嘉宾,上海电视台专访律师,世博会志愿律师。本律师独立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公司实务、房地产、婚姻继承等。本律师业务精湛,精通各种法律程序,擅长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在刑事程序中,善于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善于与公检法部门沟通抗衡。以服务于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宗旨。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口碑。
擅长:
本律师执业多年,现担任上海维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上海东方大律师特邀嘉宾,上海电视台专访律师,世博会志愿律师。本律师独立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公司实务、房地产、婚姻继承等。本律师业务精湛,精通各种法律程序,擅长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在刑事程序中,善于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善于与公检法部门沟通抗衡。以服务于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宗旨。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口碑。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一起因琐事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主持调解。据悉,这是该院依照修改后刑诉法办理的首例刑事和解案件。2012年9月28日22时许,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一中高二学生王小帅(化名)在菏泽市开发区黄河东路双河立交桥附近的地摊上吃饭时,与郭某发生口角,后王小帅带领五六个男子持刀械将郭某殴打,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王小帅今年16岁,系初犯、偶犯,正在因病休学阶段,被害人郭某也刚满18周岁。鉴于王小帅属于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可塑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差,由于一时冲动触犯刑律,该院本着教育、感化的原则,对其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了王小帅的恐惧与对抗心理,使之真诚悔罪。并按照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和解的规定,认真听取了当事人意见,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了重点审查。调解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在场人员详细介绍了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通报了检察机关查明的犯罪事实。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履行赔偿损失,并已经取得被害人自愿谅解的前提下,对王小帅作出有罪不捕的决定。
安徽省首例刑事和解经典案例三年以下刑事案件可“私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并属于一罪……被害人(单位)无异议的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昨日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今后也可以“私了”,该举措已得到安徽省检察院的肯定,此举标志着我省首次施行“刑事和解”制度。前姐夫重伤小舅子判缓刑前姐夫和小舅子发生争执后,小舅子被捅成重伤,以致原本关系就很紧张的两家矛盾再度升级。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不仅细心地发现嫌犯在打斗中受伤,使得嫌犯得以取保候审接受治疗,还多次耐心劝解双方和解,使得这起矛盾尖锐的刑事案件得以妥善解决。2007年12月29日晚23时许,夏某某来到前妻住处看望女儿。由于话不投机,和前妻发生了争吵。前妻回到娘家,见姐姐哭泣,弟弟王某当即赶到姐姐家和前姐夫发生争执扭打。双方在扭打中,夏某某顺手摸起床边的一把水果刀朝王某腰部捅了一刀(经鉴定,为重伤)。夏某某很快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关押。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王某对夏的怒气还未消,执意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夏某某。而关在号房里的夏某某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夏某某也告诉承办检察官,自己在案发过程中也被王打了。经过医院检查,发现夏某某眉骨外伤性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案情随即出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前姐夫夏某某把小舅子打成了重伤,小舅子同时把前姐夫打成了轻伤,依照法律规定,双方之间应各承担一定的责任。见双方持这样的态度,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多次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感化双方。在两人的态度发生转变后,检察官随后给夏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夏某某十分感动,出监后不久即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以最快的速度把赔偿款筹齐交给了王某,并且表示对王某造成自己轻伤一事不予追究。检察机关随后建议公安机关按照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对王某轻伤害一案撤销案件,对此王某十分感动,表示愿意谅解夏某某。检察机关对夏某某伤害一案提起诉讼后,建议法院对夏某某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刑事案件在检察官的调处下得以妥善解决。五类案件可“私了”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朝东介绍,“刑事和解”是指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或同意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实现“刑事和解”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或者起诉后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张朝东表示,适用“刑事和解”处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附加刑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除外),因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刚达数额较大起点的盗窃案件,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适用的其他案件。同时,适用“刑事和解”处理的案件必须具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自然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罪行属实并且仅为一罪、有明确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被害人(单位)无异议;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有相应的帮教条件等七个条件。对于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双方近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促成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派员进行调解达成的和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和解以及其他机关和单位在职权内进行调解达成的和解,检察机关均承认其效力。15日内必须作出调解“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所采用的态度是主动提示、告知,被动规范性的执行”,在接受采访时,张朝东表示,“刑事和解”是宽严相济执法的一个体现,目的是为了降低诉讼成本,防止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重新犯罪,通过认罪程序,使其重新悔过,并且可以防止收监后被其他犯罪分子所污染。与此同时,“刑事和解”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起到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采用“刑事和解”已对16件18人作出了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同时,发现已和解后公安报捕的,通知公安机关撤案的达20多起。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琳介绍,此次“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院与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在当事人要求和解时,检察机关应委托案发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坚持依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独立进行调解。调解的期限一般为15日,接受委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工作。委托调解的期限自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检察院的《委托调解函》之日起计算。在规定期限内难以调结,当事人要求继续调解的,可以向委托机关提出延期要求,经委托机关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超过规定期限又未提出延长申请的,检察机关视为未达成调解协议。和解获赔后反悔检察院不再受理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侦监科长裘晓薇介绍,适用“刑事和解”不代表公安机关在当事人私了后就可以不立案,若检察机关发现符合“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在当事人私下和解,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检察机关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撤销案件或者不移送起诉,违反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将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对于“刑事和解”效力确认后,当事人反悔的,检察机关应依法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但被害人在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后反悔的,应维持原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检察机关已作出不予逮捕、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反悔的,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检察机关不再重新处理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亲友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和解,或者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威胁、报复被害人,查证属实的,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公诉。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将撤销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亲友若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检察机关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同时加强对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的监督检查,发现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非法所得的,检察机关将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安徽省首例刑事和解经典案例
黄浦法院首次运用刑事和解程序审结一起轻微刑事案件日前,黄浦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亲属间互殴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与其妻弟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致李某受轻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黄浦区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向该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依法严惩。在本案审理期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和解程序。黄浦区法院以此为契机,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向被告人及被害人详细释明了适用和解程序处理本案的法律后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耐心的劝导和释法工作,被告人周某真诚悔罪,并希望通过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取谅解,被害人李某对此表示接受,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免予刑事处罚。在此基础上,黄浦区法院依法主持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并以此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判定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本案是黄浦区法院在刑诉法修改后审结的首例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最终得以成功化解,较好地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为新设立的刑事和解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根据上海宅基地管理规定,无轮是危房重建还是分家扩建都需要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审批。户口迁出时,原则上来讲,宅基地应当退还。女儿虽然户口在里面,但结婚后应当另批宅基地建房。如果你女儿没有另外的宅基地,可以将宅基地批文做个变更,将你的名字变更到你女儿的名下。然后再由你女儿提出申请。不知道是否可行。
按照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这种房屋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但这里有个时间节点,就是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之前,如果该房产满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规定,那么,在新婚姻法颁布后,反倒剥夺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是不符合立法精神。 欢迎就此问题,其它律师进行研究或讨论。
15岁的子女,为未成年人,应该认定继子女与继父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力。
不是诉讼时效,而是追诉时效。 在公安机会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追诉时效为法定最高刑期。死刑为20年。 如果立案,则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34,70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67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1,38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9,39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115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533,500 60—74岁 26,675×年限 75周岁以上 133,375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227,700 60—74岁 11,385×年限 75周岁以上 56,925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9,398×年限 农村居民 9,115×年限 丧葬费 17,353.5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6,675╳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11,385╳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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