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民律师

孔民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孔民律师,女,法律硕士。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孔律师执业16年,专注房地产领域,包括离婚房产分割、分家析产继承、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孔律师曾先后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连续多年被评为海淀区优秀律师,多次受邀担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天3.15栏目房产律师嘉宾、,曾多次接受《中华建筑报》、《产经新闻》、《中国经济》等媒体采访,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法律顾问,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八里庄项目顾问、香港永安专业集团北京法律顾问、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企业维权部主任、北京磊鑫建筑公司法律顾问等职务。曾代理北京六建集团诉讼、代理北京建筑装修设计工程公司与中铁建设集团工程款诉讼、代理首开集团下属物业公司诉讼、代理北京神龙房屋修饰公司诉讼,代理数百件商品房买卖纠纷、婚姻房产、继承纠纷等案件。孔民律师作为公益律师多次负责司法局1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提供法律援助、社区普法讲座,多次参与司法局指定信访接待及为贫困山区捐赠活动。执业至今以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及法律同业者的一致好评。希望借助高水平专业技能、丰富的执业经验及京创律师团的合作优势,给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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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孔民
执业地区:北京-北京
执业律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执业证号:11101*********84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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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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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可以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吗?

【案情介绍】张某1与赵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5年育有一女萌萌。2019年张某1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撤诉。两个月后,张某1因患双向感情障碍被法院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2019年至今,双方分居三年多,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萌萌在出生后一直由张某1及家人扶养,张某1父母、姐姐出具承诺书,说明家庭成员有较高收入,可以让萌萌健康快乐的成长。张某1父亲张某2为张某1监护人,现代理张某1起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张某1与赵某离婚;2.婚生女萌萌由张某1扶养,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赵某辩称,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婚生女萌萌由张某1扶养,因为张某1不具备扶养能力。【争议焦点】1.张某2作为张某1的监护人能否代理张某1起诉离婚?2.如果离婚后,婚生女萌萌是否可以由张某1及家人扶养?【法院认定】根据《民法典》第34条第1款:“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本案中,张某2作为张某1监护人代理张某1起诉离婚,具有法律依据。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张某1与赵某感情已经破裂,赵某同意离婚,法院不持异议。关于婚生女萌萌的抚养问题,从有利于萌萌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虽然张某1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萌萌出生后一直由张某1及其家人抚养,且张某1的家人承诺继续为萌萌的成长提供健康有利的环境,同时改变生活环境对萌萌明显不利,故对于张某1要求萌萌由其抚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参照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的抚养能力,酌定赵某每月给付张某1子女抚养费1000元。【法院判决】一、原告张某1与被告赵某离婚;二、婚生女萌萌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赵某于每月十日前给付原告张某1子女抚养费1000元,至萌萌满十八周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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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与王某代为投资款案

【案情简介】牛某经王某邀约,与张某、曹某共同加入某一项投资项目,出于对王某的信任,将相关款项转账给王某后,并未索要与投资相关的任何书面协议,对于项目的运营也从未过问,但两年后,王某告知牛某,项目失败,所有的投资款都已亏损,待以后自己在其他项目赚钱以后,将投资款全部还给牛某。牛某要求查看投资相关的资料,但王某一直未提供。为查明投资是否确实存在以及投资项目的运营是否合法合规,牛某委托了律师。【争议焦点】1、仅有一张银行转账记录的牛某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2、牛某与王某之间是借贷关系还是投资关系?3、王某主张的投资失败是否成立,牛某的钱是否能追回?【律师看法】由于牛某手中只有一份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加上王某也曾经承诺其他项目赚钱后就将此笔款项偿还给牛某,所以该案件至少需要通过两个诉讼才有可能实现牛某的诉讼目的。律师以民间借贷为案由提起诉讼,一方面明确该笔款项的实际性质,另一方面获取本案可能涉及到的书面材料。开庭时,律师通过跟法官沟通,法官又与被告沟通后,被告主张双方之间并非借贷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为了证明其主张,被告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等与本案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交付给了张某。当事人经过辨认认为投资协议中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于是律师申请对此进行笔迹鉴定,在等待指定鉴定机构的过程中,当事人又多次仔细对签名进行了辨认,最终认定该协议确实是自己所签,但是通过此次诉讼,律师帮张某获得了初步的资料证据,完成了此次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目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以撤诉终结。通过对王某提供的材料经过分析,律师发现,该投资协议中约定投资的项目涉及到的资产可能系国有资产,并非被告所称的自己拥有处分权及运营权。于是,律师再次提起合同纠纷,主张双方之间的投资协议无效。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等人提供了相应的授权委托,律师对此授权的真实性存疑,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核实真实性,经过法院的核实,此文件系真实存在的。至此,牛某对自己的钱款去向,以及此次投资自始至终的相关情况有了真实、客观、有效的了解,根据证据了解可能剩余的投资款,达到了牛某诉讼的目的。【案件结果】结合两次诉讼了解到的事实情况与资料,牛某认为虽然投资失败了,但是,自己从对自己钱款去向,投资情况一无所知到清楚了解到所有细节,并取得了可以取得的投资款项,已经达成了自己聘请律师的目的,对结果相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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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特殊程序案-

【案情简介】申请人刘二系周某的女儿,以周某患有老年痴呆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特别程序申请,并请求指定其本人为周某的监护人。但平时周某生活全部由儿子刘一一家照顾,故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刘一作为周某的代理人出庭,法院根据刘二的申请,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某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周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刘一对该鉴定结论不予认可,故刘一征得周某的同意后,委托了律师,以期推翻鉴定结论。【争议焦点】1、鉴定机构对周某作出的鉴定结论是否准确?2、在多名直系亲属都主张承担监护人职责时,应如何指定监护人?【律师看法】争议焦点1:本案为特别程序案件,系确认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的特别程序。通过对鉴定报告、鉴定过程以及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分析,本次鉴定结论并无不妥之处,故推翻鉴定结论,缺乏有力证据。争议焦点2:其实当事人对于鉴定结论的不认可,深层次的原因是对最终指定谁为监护人的担心。在鉴定结论缺乏推翻依据的情况下,就应该将重心放在如何为当事人指定令其满意的监护人之上。本案中,周某一直随儿子一家居住生活,并且其对目前生活相当满意,儿媳已经退休,有充裕的时间精力照顾周某,但女儿刘二家中还有其他需要照顾的病人,势必无法像刘一一家一样精心照顾周某。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周某的个人意愿,由于周某年岁已大,前往法院向法官当面表达自己意愿不太现实,故律师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让周某充分陈述了现目前自己的生活状态,儿子一家对其的悉心照料,以及自己对未来生活的希望。【案件结果】本案最终周某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了刘一作为其监护人。当事人对结果相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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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分割代持房产

在夫妻双方离婚诉讼过程中,一般容易忽略他人代持的财产部分,这部分是有争议的,那么他人代持的房产可不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审理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想分得在他人名下的房屋,法官通常不会处理,这叫做在他人名下的财产,离婚的时候法官无权进行分割,理由很简单,如果您觉得这是他人代夫妻共同持有的,你先要去打一个确认所有权的代持的官司,确认他人名下的财产实际上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之后才能在法庭上分割。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或者是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买房也好,正常买房也罢,应该签订好相关的代持协议,在符合过户条件的情况下要及时过户到自己名下,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做离婚案件经常会遇到同样的情况,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欢迎您随时咨询我们。

2023-09-21
离婚协议中这些条款无效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约定,有些约定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常见的条款如下: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限制再婚的条款无效。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包括生育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会因为与他人的协商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禁止生育的条款无效。3.关于子女姓氏的强制性约定。父母有权决定是否对子女的姓氏进行更改,夫妻离婚后,对于子女姓氏的强制性变更或不得变更的约定无效。4.限定再婚后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限定遗产继承人,而不能通过与他人约定的方式限制继承权。5.约定处分的财产为他人的财产。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对他人财产的处分约定因无权处分约定无效。需要专业律师起草离婚协议的,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2023-09-21
法官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者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除了法律认定几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外,法官会考虑以下因素:一、双方的感情基础双方是如何认识的,自由恋爱还是他人介绍或是包办。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是否充分了解,慎重考虑还是草率结婚。二、双方婚后感情这段时间是在结婚到起诉离婚前的夫妻关系。双方比较和谐,没什么矛盾。还是考虑到孩子等家庭因素,面合心不合。或者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或者双方存在原则性矛盾,比如出轨、赌博、酗酒等等。三、离婚原因原则性矛盾还是一般性矛盾,或者属于“家庭琐事”类型的,还是因生活习惯、性格、个人爱好、社交等方面导致的矛盾.四、离婚时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是看起诉离婚后夫妻关系的状态平和还是冷战或者是已经到了动手的地步。五、有无和好的可能法官审理离婚案件,会通过“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虽然双方已经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双方到底想不想离?如何离?那么这个调解环节,既可以调离也可以调和。双方是不是已经达到出现了裂痕后,达到很难愈合的地步。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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