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北京恒理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成员,房产委员会成员。擅长拆迁安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曾数次作为法院指定由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为未成年人担任辩护人及民事案件的代理人。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2011年8月15日,被告人胡某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芦城因琐事与金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将金某砍伤,经鉴定金某构成轻伤。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判决结果:从轻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0年4月10日,被告人吴某在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一饭店内,酒后进入服务员张某宿舍内,趁张某熟睡之机,强行与崔某发生两性关系,因受害人反抗强奸未果,后被告人归案。判决结果: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法律规定: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案例背景:原告孔甲与被告孔乙系姐妹关系,双方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1996年去世,尚留有位于西城区光源里房屋一套,华夏成长混合前收费基金数股还未分割。原告与被告就平均分割该遗产均无异议,并且希望办理共同共有的过户手续。但原被告经过前期咨询,办理房产和基金过户手续均需要提供没有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同意的证明,可是因为原被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根本就无从查起其他继承人的信息,也提供不了相应的证明,故一直无法办理过户变更手续。解决方法:由一方继承人起诉另外一方,通过法庭询问及调查的方式确定其他继承人的情况,如果双方确无争议,可以通过调解确定双方对遗产的共有状态,然后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建议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上诉
要看您是否有偿还意向,如果有偿还意向但无力偿还的,情节较轻。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可以对您进行法律援助,我们律所很乐意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建议您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此行为属于自愿行为
不好意思??麻烦您详细叙述一下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如果能收集证据证明您的老公与第三者有事实婚姻,可以起诉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