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杰律师

李会杰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北京专业房地产维权律师团!特别代理:全国各地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李会杰律师法律快车门户网特别推荐专业房地产律师,百姓律师网资深房地产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市高和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房地产律师,北京籍律师。李会杰律师自1999年执业至今,专攻于房地产领域,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主办过数百件房地产案件,对房地产法理有着深入、透彻地研究,并从办案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独特、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案,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创造性地解决法律问题”是李律师区别其他律师的办案风格!“勤勉、尽责”是李律师的办案宗旨!“术业有专攻”李律师团队非房地产案件不代理,并特别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分家析产房产继承房产合同婚姻房产物业管理等房地产案件李律师团队特别代理:全国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和房产项目!经典代表案例1、2012年,辽宁省某市进行城中村改造,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拆迁房屋时,最后剩下十六户农民没能与征收人达成协议,并且国土资源局已向这十六户农民作出了限期交付土地决定的裁决书。就在双方为各自利益僵持不下、被拆迁人面临强拆时,他们派出代表进京找到李律师,要求李律师团队为他们代理拆迁事宜。李律师听完案情,仔细分析后,决定接受委托。李律师决定当务之急先对裁决提起诉讼,不能让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从而阻止强拆的脚步。可是,当李律师就裁决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却不予立案,理由很简单,说征收部门也不服该裁决,已经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征收人就不能再起诉了,只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很显然法院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明显与ZF串通一气阻止被拆迁人以原告身份起诉。律师要求出具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可法院拒绝。由于没有书面的裁定,向中级法院上诉存在难度,律师找到中级法院将情况反映后,相关部门和领导也尽是搪塞之词。此时,维权似乎陷于僵局,但这些情况早在李律师意料之中,随即展开第二个方案。当地存在地方保护,那就转移战场,李律师根据此前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取得的证据,发现其中省政府的土地批复文件有严重问题,并立即向省政府行政复议处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某市征收土地的批复,并将当地征收部门列为第三人。没有了地方保护,同时收到了省政府送达的传票,征收人不再强势,主动联系李律师要求再谈谈,僵局随即被打开,拆迁补偿问题又被拉回到谈判桌上进行。此时,李律师乘胜追击,凭借之前掌握的大量证据和在拆迁谈判上的丰富经验、技巧,为被拆迁户据理力争,通过几轮谈判,最后,每户得到的置换房屋均比当初翻倍。当事人都说:“没有李律师代理,我们不可能取得这么好的结果”2、代理业主田某与北京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二审案件。在业主田某一审已经彻底败诉的情况下,二审中李律师介入,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取得大量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瑕疵的证据。以此为突破口,并凭借多年的房地产办案经验,在二审开庭的时候,李律师势如破竹,直指物业公司未尽到全面管理义务、服务存在瑕疵,不能全额收取物业费。在大量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自始至终都非常强势的物业公司不得不缄默。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物业公司减免田某一半物业费。此案件业主胜诉的意义,绝非减免物业费一般简单,它改变了之前物业公司作为强势主体、业主处于弱势,物业纠纷诉讼中,业主必败诉的定式,撬动了物业公司在诉讼中不败的冰山一角,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司法实践意义!对此案,《中国建设报》、《中国楼市》等多家相关的新闻媒体进行了详细报道!3、代理刘某与门头沟xx集团公司房屋腾退纠纷二审案件。刘某是xx集团公司的员工,2000年单位分给其一套60多平米的楼房。同时,公司要求分到房子的员工都要签一份带有“如员工被公司开除,需交回分给的房子”字样的合同。之后,随着国家房改政策的实施,2002年刘某购买了该房,并取得了全部产权和房屋管理部门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但就在2005年,刘某收到公司一份其被开除的通知,随即两个月后,刘某收到门头沟法院的传票,得知公司将其开除后依据他们之前签定的合同将其诉到法院,要求其腾退楼房并交回公司。情急之下,刘某请了位非房产专业律师去应诉,结果可想而知。一审败诉,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法院判令,限期刘某腾退房屋并交回公司。此时,刘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这是他家的唯一住房,如果被公司要回,一家人将面临无房可住的窘境。于是,来到了李律师所在的律师所,通过跟李律师的咨询,感觉到了李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自己案件非常独到的分析和见解,使刘某失去的信心又重拾,当即决定委托李律师来代理该案的二审。李律师代理该案后,随即认真研究案情,根据自己对法律的掌握和对法理的高度理解,认为该案应该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并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来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二审开庭,法庭上双方激烈争辩,各持己见,公司方认为双方签有合同,而且合同有明确约定,现在刘某被开除了,理应依据合同将房子交回,毫无争辩可言。可李律师认为,双方当时是签有合同,但该合同的内容约定现在看来是违法的,现在刘某对该房已经购买,已经享有全部产权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刘某应依法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除非房屋管理部门以合法的理由撤销刘某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剥夺刘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资格。据此,现在公司要求刘某腾退房屋就是对刘某权利的侵害,应该依法驳回公司的诉求。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李律师二审扭转乾坤,大获全胜,为当事人保住了立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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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李会杰
执业地区:北京-北京
执业律所:北京市高和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1101*********248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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