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刘红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民事,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行政以及法律传统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现任多家企业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苏州刘红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民事,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行政以及法律传统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现任多家企业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离婚案件中未共同生活彩礼款需退还一、案情原告于某,女,1985年4月8日生。被告李某,男,1985年8月5日生。原告诉称:由于与被告相识之间性格差异较大,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辩称:我与原告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只因些许小事发生矛盾纠纷,但并未影响我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故不同意离婚。即使判决离婚,原告亦应退还我彩礼款3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以及送给原告衣服首饰,父母的礼品、烟酒给原告弟弟的见面礼折合人民币共计10000元。经过审理查明:2010年1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当时原告在家务农,被告在外打工。2012年5月原、被告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农历11月,在媒人撮合下商量催娶事宜,并定于2012年农历12月6日举行婚礼。被告为原告送结婚所需棉絮时,因原告嫌弃棉絮质量不好双方发生争执,同时二人性格倔犟均不予妥协,致使矛盾愈演愈烈,原订婚礼亦被迫取消。审理中,原告坚持离婚诉求,并以已共同生活为由不退还被告彩礼款,被告自认双方隔阂太深,无和好希望,亦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以符合法律条件为由坚持要求应退还彩礼款。因双方各持己见,致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合议庭合议时,对下列事实无争议:1、关于离婚问题:原、被告虽有着良好的婚姻基础,并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定娶过程中因细微小事产生矛盾,且互不妥协让步,终至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继而造成信任危机,对婚姻的存续失去信心,虽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且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之希望,并一致同意离婚。2、关于彩礼的范围问题:一般来说,在定亲时说媒人或男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婚前给付女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彩礼。它与婚约均有直接关联,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带有浓厚的习俗风味。而在订立婚约后结婚前互相来往中,男方主动给女方的礼品,如烟酒、食品、衣物、少量现金则不认为是彩礼,而理解为一般的婚前赠与。同时对满水钱、认家钱系女方在定亲过程中因改称谓或某一行为而获取,付出了一定代价,具有明显的道德意义,一般情况下亦不按彩礼对待,均按婚前赠与。3、关于彩礼的认定:本案中,被告主张在订婚、定娶过程中共给付原告彩礼款39000元。原告不承认收到钻戒,被告也提不相应的证据,借款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所以不认可。后双方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离婚,原告退还被告彩礼39000元。
打电话时拨错一个键,小伙儿张涛(化名)正是通过这种离奇的方式和比他大17岁的妻子王梅(化名)相识,并相恋、结婚、生子。但最终因家庭矛盾不断升级,这对“忘年夫妻”无法继续这段“忘年婚”,“小丈夫”张涛起诉到法院要求和妻子王梅离婚,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结该案。张涛在庭审中称,2007年5月,他18岁,打电话时不小心拨错了一个数字键,结果就打到了王梅的手机上,后来两个人聊了几句,就感觉彼此吸引。他和妻子王梅的相识可谓是一“键”钟情。虽然王梅年纪大他17岁,而且有一次离异的婚姻经历,但是,爱情并没有受到年龄的阻碍,两人开始交往,一个月后两人同居。2010年,孩子出生,两人领证结婚。但婚后两人感情渐渐出了问题,生活上也多有摩擦,再加上张涛母亲一直不满意这段婚姻,婆媳关系非常紧张。吵架越演越烈,最终,张涛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王梅对张涛诉称的离婚原因不认可,她认为张涛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所以才要和她离婚,张涛存在过错,如果离婚的话,张涛要给付其经济赔偿金5万元。最终,该案经法官调解,王梅同意离婚,“小丈夫”张涛给王梅经济赔偿金2万元,孩子由张涛抚养,王梅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400元。
妻子婚前几次堕胎导致婚后不孕不育,丈夫认为妻子隐瞒婚前“生育史”,妻子的欺骗行为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因而怒诉离婚。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郭某诉被告蒋某离婚纠纷一案,并且当庭兑现了该案的执行标的款。原告郭某与被告蒋某于2010年8月经他人介绍相识,几个月后双方便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婚后两年时间快过去了,小两口的感情也越来越好,但是蒋某却一直未怀孕。抱孙子心切的郭某父母认为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是大事,马虎不得,儿媳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怀孕,很有可能儿子或者儿媳身体有问题。2012年6月的一天,郭某父母便催促郭某夫妇去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不孕原因系蒋某因曾堕胎留下病根所致。得知病因后,郭某不仅感到非常惊讶,而且内心有种被人欺骗的刺痛感,因为此前蒋某从未告知其婚前怀孕三次,其中两次堕胎的事实。从此以后,郭某对蒋某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渐渐地开始责骂甚至侮辱蒋某,两个人的感情也在无休止的争吵中慢慢破裂。经法院调解,原告郭某与被告蒋某均认为,双方现已无法正常沟通,难以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双方自愿达成了以下调解协议:原告郭某与被告蒋某离婚;被告蒋某一次性给付郭某补偿费人民币3000元。
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报警处理。。。
具体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你好,不一定的,具体你可以去看守所问一下到底送在哪个监狱。
需要准备很多材料,建议与律师电话沟通询问详细情况,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本人电话联系。
你好,要看醉酒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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