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士,从事法律工作近六年,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及扎实专业知识,立志为当事人排除忧虑,防患于未然。
擅长:
借款,主要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一般法律上称之为民间借贷。许多债权人(即被借款人,出借人)认为只要手持借条或借据,或借款合同,那么双方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就一定成立。事实上,这是一个误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借贷行为的真正有效成立,是要看出借的款项是否到达债务人(即借款人、收款人),而借条、借据或借款合同都只是证明了双方之间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证明了借贷合同关系的成立。只有出借款项到达债务人处时,民间借贷的这个民事行为才真正成立。故此,债权人为全面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仅要认真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过往诚信度,更要持有借条、借据或借款合同以及债务人已经收到出借款项的书面材料(如收条、银行转账记录)。同时,在使用银行转账时,建议双方在借条、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明确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以此明确款项所转入的账户。
众所周知,房屋的买卖交易过程中存在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巨额的交易资金伴随着高几率的交易风险。作为一名承接过多起二手房屋交易纠纷的律师,对于每一起纠纷中的是非曲折总有着熟悉的感觉,基本情况下每一起纠纷都是遵循着同样的规律,基本集中在以下几点:1.法庭中发现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并不完全相同,无法说明应以哪份为准。2.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始出现问题,一方突然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并无约定的额外义务,另一方开始怨言,时常拒绝履行;从而导致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未履行。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多次变更,但最终无法提供变更的证据。4.有时手续的办理或款项的支付比合同约定稍微延迟了几天,却被对方以违约为由诉至法庭。5.合同一方突然变卦,采取各种方式手段阻碍交易进行。但另一方却未重视证据,听信对方一言之词,反而自己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被对方以违约为由诉至法庭。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存有多种变化,但法律上约定就是约定,即使变更也必须拥有证据。众多无辜的违约方正因没有重视证据的采集,导致“蒙冤违约”。此时,律师见证即能较为完善的解决法律风险。房屋交易过程中,律师见证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见证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确保双方各自持有的内容一致,双方在合同中的签名为真实,交易的意愿也是真实、自愿。解决忧患:经过律师见证的合同,双方均无法否认内容的一致性,双方各自的交易意愿以及在合同中的签名、指模的真实性、自愿性。2.见证律师监管合同履行过程,履行过程中双方各自履行的义务、合同的变更均由见证律师进行监管。解决忧患: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或变更合同原约定,须将履行结果告知见证律师并在见证律师处进行书面留底备案,尽力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都能以证据形式保存。3.可以委托见证律师作为资金保管人。解决忧患:律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约束,受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局的直接管理,因此律师作为一名客观的第三人可信度较高。资金的保管可保证卖方能按约定如期、足额收取到房款,买方刻免除资金安全的担忧。事先的防患总优于事后纠纷发生时的争持,律师见证可以做到这一点。
作为一名律师,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是是非非,房屋租赁过程中恩恩怨怨实在都已见惯不怪,面对着当事人,倾听者他们对于交易、租赁过程的所经历的林林总总,始终都感到唏嘘。而当事人面对着我们提出的问题,最多的、最普遍的回答就是“谁知道是这样啊。”作为一名律师,不禁在心中自问道:为何一定会这样呢?为何不事先避免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种米养百种人”,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只要是两个人之间发生了民事行为,就必然附带着风险。而风险也必然是任何一方希望发生的(当然除非本身就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既如此,为何不尽力避免呢??风险的避免,不可能将希望寄托于对方的身上。正如对方不会将避免风险的希望放在你身上一样。也行这个时候,律师反而能成为一种寄托,或者是一种信任。律师的见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必然具有法律的效力。而无论是房屋的交易,还是房屋的租赁,都因牵涉到巨额资金或长期履行的问题而伴随着高几率的风险。律师的见证,不仅见证着交易、租赁合同的内容的合法有效性,见证着双方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关键的是见证律师还能监督、督促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确保买房的资金安全,确保卖方能如数、按期收到价款,即使有任何一方出现了变更,也能协助另一方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广告就是广告吧。只知道曾几何时,一套房子是我们(70后后期、80后)想都不用想的事情,可是如今反倒变成了想都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的事情。就算房价跌了,但轻则几十万,上百万,重则上千万、成亿的资产,谁又能无动于衷呢?无论怎样,安全才是关键。律师的见证,或许能帮上忙。
如果双方在婚后并无特别约定,那么该套房产只能归属男方所有,女方无权分割。
不合理且不合法,公司的行为应涉嫌无故克扣工资。
没有区别。
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那么我们认为工厂向你支付工资的依据不足。建议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你的工资标准。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你可要求经济补偿。
使用期限过了应当是可以续期的,但估计要缴纳费用,具体情况需看国家到时出台怎样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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