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自2005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黑龙江鼎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致力于打造专业律师顾问团队。擅长刑事、民事、经济各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为公司、团体、个体及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和刑事辩护等纠纷的法律咨询、文书起草、律师见证及诉讼执行等业务。我会尽全力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最好、最快的法律服务,希望能在法律领域中切实为您排忧解难!欢迎来电咨询法律问题,谢谢!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医疗纠纷
李晶,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自2005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黑龙江鼎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致力于打造专业律师顾问团队。擅长刑事、民事、经济各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为公司、团体、个体及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和刑事辩护等纠纷的法律咨询、文书起草、律师见证及诉讼执行等业务。我会尽全力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最好、最快的法律服务,希望能在法律领域中切实为您排忧解难!欢迎来电咨询法律问题,谢谢!
一、结婚彩礼钱如何认定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δ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二、法院如何处理结婚彩礼钱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办二胎准生证的注意事项1、未孕前去申请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胎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2、把握好时间二胎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胎指标。3、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4、准生证的换取二胎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胎准生证。这些规定很具有人性化,一旦妈妈在孕期出现流产,或者体内宝宝有突发情况而无法存活的话,那么过早领取的准生证就会失去意义,而且还浪费了一个指标,以后再想申请会遇到很多困难。只有女儿的家庭,如果招进了入赘的女婿,且婚后只有一个女孩的,即可生二胎;如果女儿超过2个,只允许一个女儿生二胎。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其父母亲也是独生子女,可生两个孩子。男方家里只有其具有生育能力,具备申请二胎的资格。人均拥有超过5亩沿海垦区的,只有一个女儿的家庭,可以申请。从事远洋渔业超过5年且一直工作,家里生育一个女儿的。2、年龄规定女性申请者的年龄要在25周岁以上,并且两个孩子的年龄至少要相差四岁。女性超过28周岁的,其间隔可缩短两年。3、政策新变化:单独夫妻者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目前一些省份“单独二胎”政策已开始实施,有望全国普及,即夫妻双方有一个人是独生子女(即单独夫妻),就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孩子。具体规定各地有差异
一、什么是未婚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男女两性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恋基础上共同生活也被认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得不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另一种是姘居,即无夫妻名义的公开同居。以上均属非婚性行为。二、未婚同居违法吗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一)形成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悔离婚协议,但需要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是被胁迫,欺诈等原因,否则反悔不了。
固定证据,然后起诉。
请示领导批准。
如果你能证明你所说的事实,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具体看你们的合同,是否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报警处理,如果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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