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执业律师。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刑事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对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业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金融、海事、房地产、建筑工程、企业破产清算所涉法律事务。曾承办广东省**企业集团澄海市公司破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破产清算管理工作,为债权人合法权益尽职尽责,获好评;参与办理案件为汕头市商业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汕头分公司等单位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本律师办案原则是:保密、承诺、合作、沟通。“保密”是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承诺”是以一个专业律师对本职工作的热忱,作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保证,以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作”是在沟通的基础上,法律服务与当事人具体事务的最佳配合,最终目的是最低风险、最大效益、最少成本地成就当事人的事功;“沟通”贯穿律师办案的全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的特质是专业经验、技能及智慧运用,故要求一切决断均应建立在尽可能范围内完整、充分、有效沟通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