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千万别惹巨蟹座
近日,某知名女星指控前夫,称其未履行离婚协议,从3月起就不再支付其生活相关费用,至今已欠逾500万元台币,并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使前夫在台的部分资产被查封。此后,前夫怒发二十余条微博予以回应,并贴出生活费支出列表自证清白,同时希望不再支付所谓的家用和电费。事实究竟如何只有当事人最为清楚,作为旁观者不予评判。但该新闻中涉及的与离婚协议有关的法律知识点值得我们关注。一、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可以反悔吗?协议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只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享有反悔权,但没有规定约定抚养费过高时可以反悔。但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降低抚养费:(1)收入明显减少;(2)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的;(3)因违法犯罪被监禁,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二、离婚协议可否约定一方在离婚后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是否可以不履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未禁止一方在离婚后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因而可以对此作出约定。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经民政局备案后,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自觉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一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用,应依约履行。三、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不公平”,可以撤销吗?法律赋予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享有反悔权,但如果法院审理后,并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仅因为当事人离婚后觉得分割“不公平”而反悔,通常不会被变更或者撤销。这是因为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相比于一般的民事合同有其特殊之处,因协议双方系共同生活过的夫妻,甚至育有子女,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往往会掺杂感情因素,衡量这类协议是否公平不能像对待其他民事合同一样,仅以等价有偿作为唯一标准。四、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不同,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时,另一方必须先向法院起诉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在得到法院的确认后,如果一方依然不履行,另一方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执行的是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的那份判决书,并非离婚协议。总之,离婚协议有风险,签署之前需谨慎,一旦协议生效,想再跳脚反悔,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必要时记得求助专业人士的帮助。
2022-12-12
妻子流产抑郁,丈夫竟请求撤销婚姻
前几日,一则题为“妻子流产抑郁家中男子申请撤销婚姻“的新闻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家住安徽蚌埠的高女士自2015年起患有轻度抑郁症,多次就医治疗。2016年王先生与高女士相恋,并于2018年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前,王先生以高女士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法院认定,王先生并无证据证明高女士对其隐瞒病情的事实,仅能证明高女士自2015年起就患有轻度抑郁症,后因流产转为中度抑郁症,但因高女士的疾病并未达到需要限制结婚的“重大疾病”范畴,故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诉请。一、可撤销婚姻的“前世今生”1、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系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事务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前世: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首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今生: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主要有三点变化:(1)只有人民法院有权撤销婚姻,民政局无权撤销;(2)除受胁迫的情形外,新增“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的情形;(3)新增“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二、疾病婚的“进阶之路”王先生起诉的依据是可撤销婚姻的第二种法定情形,即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以下简称“疾病婚”)。疾病婚并非一开始就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疾病婚在法律规定上的变化吧~从1950年《婚姻法》到2001年《婚姻法》,疾病婚一直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为何《民法典》将疾病婚从禁止结婚的情形调整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从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出发,《婚姻法》一直将疾病婚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但因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与婚姻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理论界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知对方患有疾病仍愿与其缔结婚姻关系,应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于患病的一方,如果因其患病而禁止结婚,亦是对其婚姻权利的剥夺,损害其合法权益。《民法典》将疾病婚从禁婚条件中删除,赋予了当事人双方婚姻自主决定权。但自主决定权的前提是保障双方的知情权,否则容易因信息不对称出现欺诈的情况。故《民法典》对患病一方赋予婚前向对方如实告知病情的义务,违反此告知义务、隐瞒病情而与对方结婚的,将构成婚姻欺诈,对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三、“重大疾病”的司法认定在王先生与高女士的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轻度抑郁症”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在实践中,“重大疾病”到底如何认定呢?当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范畴,但在《母婴保健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1]等规范性文件中,对不宜结婚的疾病作出了规定。由以上规定可知,不宜结婚的疾病主要包含五类: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1、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如白化病、血友病。典型案例:傅某诉黎某撤销婚姻纠纷案[Office1]裁判要旨:血友病A型是严重的遗传性凝血障碍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原告在知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依法判决撤销婚姻。2、指定传染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典型案例:(2021)吉0194民初1984号[Office2]裁判要旨:被告廉某所患艾滋病属于法定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被告廉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了吴某结婚的真实意思,且廉某所患疾病必然会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故对原告吴某要求撤销与廉某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3、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癔症、双向情感障碍。典型案例:(2021)鲁1723民初2909号裁判要旨:癔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患病一方应将患病信息告知对方。原告在2021年才知道被告在结婚前就患有癔症,被告方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已知晓,原告要求撤销婚姻关系,依法予以支持。4、重要脏器疾病:如尿毒症典型案例:(2021)鲁1521民初954号裁判要旨:被告宋某患有尿毒症,不适宜生育,属于重大疾病。被告在结婚前即诊断患有尿毒症,并经住院治疗,但在结婚登记前被告没有据实详尽地告知原告曹某,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现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于法有据,予以支持。5、生殖系统疾病:如先天染色体问题,无卵巢,无法生育典型案例:(2021)浙0109民初452号裁判要旨:被告患有先天性生殖系统疾病,且被告未将其患病一事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原告。被告在婚前隐瞒其患有先天性疾病且不能生育的事实,足以对原告的婚姻家庭生活造成损害,并影响到原告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被告同意撤销婚姻,本院亦认为本案符合《民法典》关于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且未超过一年的撤销期限,故原告要求撤销婚姻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婚姻不是儿戏,在步入婚姻前,建议双方进行全面的婚前检查。已知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及时告知对方,做到坦诚相待,亦是对婚姻效力的保障。婚后,夫妻间应做到相互包容、相互扶持,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诚如当年,婚礼宣誓时彼此深情对视说的那句“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对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会不离不弃直到永远”。[1]1、《母婴保健法》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2、《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第二条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2022-12-12
老公多次嫖娼,能否一次成功判离?
中秋假期,某男星PC新闻被顶上热搜,引起广泛热议,pc行为历来挑战道德底线,在婚姻关系中的嫖娼行为究竟如何认定:小美因小帅长期pc和家暴,起诉离婚。小帅当庭表示“我pc怎么了,我又没找小三”,pc到底属不属于离婚的理由呢?我们认为,pc行为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实践中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一方存在嫖娼行为,通常,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举证呢?第一,视频、照片;第二,微信聊天记录;第三,支付嫖资的转账记录;第四,出警记录、处罚记录;第五,当事人的自认。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呀,取证虽难,但不代表我们无能为力。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多次pc行为,另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一定会判离呢?答案是不一定。除了要证明有Pc行为,还要判断夫妻感情破裂与pc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法院最终认定。法院一旦认定嫖娼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