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芳英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其他,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本文节选自《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问题: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侵害了另外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审判实践中如何操作?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3月8日女神节来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那么单位没有给女性员工放假,女性员工能否向单位主张加班费?关于这个问题,人社部二〇〇〇年二月十二日的劳社厅函[2000]18号早已经有了相应规定: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根据人社部上述答复,女性员工在妇女节正常上班的,单位只支付工资报酬,不支付加班费。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关于的妇女节加班费的裁判也都是依据上述人社部答复作出的。
在二手房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都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5%——20%甚至更高比例的违约金”。对于现在各城市的房价,一套房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比比皆是,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房价15%——20%的违约金,于普通人而言简直就是一笔巨款。那么实务中,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作为守约方是否能够拿到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15%——20%的巨额违约金呢?《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法律支持当事人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但是,该条第二款又明确授予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即一旦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而守约方又无法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就会依法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案例说法案号:(2020)沪02民终8380号董琦与戴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简要案情:买方违约,卖方解除合同,房屋买卖总价款2120万元,约定违约金20%裁判要点:由于董琦既未能提供其已经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相关证据,也未能提供其在2019年11月13日已具备现金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证据,因此法院认定董琦违约,应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于法有据。同时鉴于戴岚对于交易的停滞负有责任以及双方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因此对违约金金额酌情调整为40万元。
公司的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啊
那是因为办案机关是外地的,所以被关去外地了
依据合同约定去起诉对方
您是不是将银行卡、手机号出租或者出售给别人跑分走账了?如果是的话,那你涉嫌帮信犯罪了。建议您去公安自首
找楼上的赔,不赔的话就起诉
他的情况属于盗窃啊。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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