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楠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律专业,早年曾任职于新闻媒体、行政机关等单位,现为上海紫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高楠律师善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诉讼经验分析研判案件方向、制定诉讼策略,在擅长代理的公司股权、房地产、合同纠纷、离婚及财产分割、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等诉讼或非诉案件中,专业、高效的维护了众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高楠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律专业,早年曾任职于新闻媒体、行政机关等单位,现为上海紫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高楠律师善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诉讼经验分析研判案件方向、制定诉讼策略,在擅长代理的公司股权、房地产、合同纠纷、离婚及财产分割、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等诉讼或非诉案件中,专业、高效的维护了众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是一项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每个人买保险可能就是为了买一份安心,没有谁天天就盼着自己生病,然后的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的。但是会有一些人利用保险实行诈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保险诈骗犯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二、保险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二)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刑事法律法规当中,对犯罪的处罚是非常严格的,如果行为人采用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这种行为是法律严令禁止的,了解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就是对故意伤害是暴力犯罪吗的有力回答,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二、故意伤害立案标准是什么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商住房屋是有产权,产权大多是几十年,在产权到期之后的房屋怎么样处理也是很多人好奇,一些人担心在房屋产权到期之后,自己就需要离开居住十几年的家而居无定所。那么商住楼产权到期怎么办?购买商住房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什么是商住房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新的做法,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因为国内有小部分地方已经出了相关管理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一般的住宅房子用来商住房,工商部门也已经开始对于非商业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进行注册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记手续。而商业性住房,用来注册公司是没有问题,部分地区甚至是允许从事经商活动的。
不属于空挂户口,应当享受拆迁补偿,如想维护权利具体可以来我律所谈。
具体想咨询的内容是什么?可以再明确一些。
比较难了,就看有没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你好,涉嫌走私了,需要尽快委托律师会见,需要请来电话。
应诉,如何应诉有专业技巧。
有财产需要诉讼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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