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事一向稳重严谨,注重细节,善于钻研,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较为擅长,是一位有高度责任心的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继承
陈顺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事一向稳重严谨,注重细节,善于钻研,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较为擅长,是一位有高度责任心的律师。
原告系一对年轻夫妻,刚起步创业,被告系本县西城区大型超市,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原告承租被告的铺位经营西餐生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原告缴纳了全年的租金和纳保证金。在租赁四个月时,被告通过制定一系列霸王条款,百般刁难原告,随意对原告进行巨额罚款,并拖欠原告营业额拒不支付,导致原告无法继续经营,被告又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将原告清场,并拒绝退还任何费用,原告无奈向本律师求助。庭审中,双方律师激烈辩护,超市不承认自身过错,并搜集了20多组原告违规销售的证据试图推卸责任,拒不返还租金和保证金。最终在律师的巧妙询问下,被告说漏了对原告罚款一事,并说出了清退原告的时间以及未发营业额一事,律师抓住该要点与合同中有一条双方结算营业额的时间相违背,成功扭转不利局面。最终一审胜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中双方再次激烈辩护,原告通过一组录音证据再此印证一审查明的事实,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终于赢得了胜利,在执行阶段,超市也不再蛮横,通过律师中间斡旋,双方和解。官司的输赢有时是多方面因素,面对种种不利的局面,一定要沉着冷静,自己的诉求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尤其是合同纠纷,往往突破口就在合同中的某一句话,只要抓住了要害,就能化险为夷,有时你觉得自己明明占理,可就是打不赢,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找到致胜的关键点,所以维权道路艰难,律师为你点亮明灯。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接到周口市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后,指派我作为被告XXX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卷宗材料,通过今天的法庭审理,对于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名没有异议。但被告人存在从轻、减轻的情节,现依据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XXX当庭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罪。被告人XXX自始至终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案发过程,当庭有认罪、悔罪情形,既不反复,也不狡辩,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7款的规定,对于当庭认罪的,根据犯罪性质、量刑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二、被告人XXX主观恶性小,动机单一,社会危害性小本案因民间债务纠纷引起,被告人XXX被抓的原因是债务没有清偿,不同于其他恶性暴力犯罪,并且其家属已经代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因此已经消除了社会危害性,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三、被告人XXX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被告人XXX以前没有犯罪前科,导致今天的犯罪后果是因为其法律意识淡薄,相信通过这次教训,被告人会警醒自己,以后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自己全部罪行供认不讳,因此希望法庭给予其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希望。四、被告人已经取得受害人谅解。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家属积极对受害人赔礼道歉,还清了欠款,使受害人心灵得到了安慰,及时化解了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受害人也为其出具谅解书,因此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高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之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综上,辩护人建议法庭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及其是初犯,和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宽大处理,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辩护人: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研究交管局需要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后,再法定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以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对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大小为依据。更多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研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研究(一)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二)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二、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形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做出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滥用职权罪如何量刑在其位谋其职,但在我们生活中却也存在着不少滥用职权的行为,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好处,但其实也触犯了我国法律滥用职权罪的,是会处以刑罚的,不同的犯罪情节其导致的量刑也有所不同。近日,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王某,却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时间,5名狱医不同程度参与了对王某6次保外就医引起网民关注。那么,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滥用职权罪如何量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滥用职权罪如何量刑因犯故意杀人罪本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王某,却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时间,旅游、工作、结婚、生子,样样都没有落下。王某逍遥法外的原因,都通过“保外就医”这一方式实现。5名狱医不同程度参与了对王某6次保外就医、1次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鉴定造假,使未达到病情危重程度的服刑犯王某,仅“纸面服刑”。二、滥用职权罪如何量刑(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3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2.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3.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4.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四)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之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林木被滥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贵树木被采伐、毁坏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被采伐、毁坏后果严重的,或者致使国家严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毁坏情节恶劣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什么是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可以报警处理,依法对其警告或拘留
委托律师应对,打官司看证据
只是聊天是否还有别的关系
建议报警处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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