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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连在一起的,“房地一体主义”,房产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为40、50或70年不等,到期之后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起算。【基本案情】小王在2021年3月份东拼西凑攒足了首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过了一年拿到了房产证,小王仔细看了一下房产证,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4月8日起至2090年4月7日止。小王于是担心起来,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如果到期了房子还是不是自己的?还要另外再交钱吗?房子还能住几代人?小王的担心可能也是很多老百姓关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何晓刚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民法典》基本上沿用了《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所以土地上的房子自然也属于业主的,至于到期之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缴纳,是否能减免暂时没有明确,不过预测应该不会太高,因为很多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就花了很多积蓄,如果要交很高的土地出让金会增加老百姓的经济压力。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缴费以及费用标准由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定。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如有疑问可以联系何晓刚律师,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三层
案情简介:2018年11月15日,杨某与费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杨某一。后杨某与费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紧张。故杨某于2020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尚有修复的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实际上,杨某于2020年7月提出离婚诉讼后就与费某开始分居生活,杨某一随费某生活。费某无稳定收入,杨某月收入10000元,故杨某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亲杨某给付抚养费。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分析: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夫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自己的收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另一方共同抚养,一般情况下下不会产生抚养费纠纷。一般是在夫妻离婚之时或离婚之后才会产生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如果在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生活时,虽然双方并未离婚,但是各自支配控制自己获得或使用的那部分财产,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父母的工资收入、子女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本案中,杨某月收入1万元,费某无固定收入,法院酌定杨某自夫妻分居之日起每月给付杨某一生活费共计3000元,并负担其教育、医疗费的50%。律师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是以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如果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子女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支付抚养费,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周某和张某系中学同学,大学毕业之后双方便开始谈起了恋爱。2019年8月,周某给张某购买了总金额五万元的钻戒、金项链等贵重首饰,周某还给付了张某十六万元的彩礼,张某则购买了电视机、洗衣机等生活物品作为陪嫁。2020年9月,双方举办了隆重的结婚仪式,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后周某与张某即同居生活,在双方同居期间张某曾怀孕流产。2021年5月,周某和张某多次发生矛盾,后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十六万元的彩礼及价值五万元的钻戒、金项链等贵重首饰。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张某返还周某彩礼十二万元。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律师分析: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之一,一般是指男方给予女方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财物。彩礼多少与各个地方经济条件有关,并不统一,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彩礼的数额也与日俱增,因此而产生的婚约解除以及彩礼返还纠纷也不断增多。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支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本案当中,周某与张某已经举办了婚礼,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有部分彩礼用于婚礼筹备和日常生活开支,女方也陪嫁了部分家电等情况,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周某部分彩礼。律师提醒,举办婚礼仪式并不等于婚姻登记,只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认可,才是真正的夫妻关系。但是,虽然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对于彩礼如何返还,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