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军律师,贵州若竹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劳动法等,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现担任贵州江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湄潭家礼医院、湄潭康宁精神病医院、重庆毓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长期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服务,办案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韩军律师,贵州若竹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劳动法等,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现担任贵州江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湄潭家礼医院、湄潭康宁精神病医院、重庆毓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长期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服务,办案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罗某某、孙某某与遵义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约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交付该房屋,在罗某某、孙某某支付完购房款后,开发商一直未交房。罗某某、孙某某找到我后,想我咨询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我具体给其分析其中的利弊后,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要求支付违约金。代理人在收集完相关证据后,向贵州省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及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维修基金等,并赔偿违约金。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也对代理人的专业满意!
陈某兰系某酒业公司的职工,因被老板安排灌装假冒“飞天牌”贵州茅台酒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亲属委托我后,及时会见了陈某兰,其对涉嫌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我建议陈某兰认罪认罚。案件起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我提前与承办法官沟通,陈某兰愿意认罪认罚,争取法院判处缓刑,法官基本认同了我的观点,在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陈某兰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陆万元。陈某兰对判决的结果很满意,对我建议她认罪认罚带来后的后果很满意。
邱某与刘某明原系夫妻,婚内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两人名下,于2011年1月20日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所购买房屋归邱某所有,但因房屋有贷款,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离婚后,刘某明与第三人登记结婚,并于2015年4月24日向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贷款360万元。因逾期未归还,被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起诉至法院,并保全了包括前述房屋在内的房产。在法院启动拍卖程序时,邱某找到我,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驳回了邱某的异议。在法定的15日起诉期间内,我代理邱某向作出异议的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仅是简简单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五条,在未深入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进行形式审查,驳回了邱某的诉讼请求。邱某已经绝望,看不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我把相关的法律问题分析给邱某,逐渐让其恢复了信心。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积极与承办法官交换意见,并将我收集的相关案例拿给承办法官,最终承办法官采纳了我的意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理,不仅仅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定案依据,支持了邱某的诉讼请求。案件结束后,邱某对我的法律服务非常满意!
建设工程需要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前述证件对施工合同的效力有无影响?作者简要分析如下: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该条可以看出,影响施工合同效力的仅仅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无关。仅仅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罗某某、孙某某诉遵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贵州若竹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罗某某、孙某某的委托,安排韩军律师作为其与遵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一审阶段的代理人,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现根据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作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即原被告双方均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原告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完全部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坐落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中庸·新天地11号楼1-22号房屋,房屋总价款425889元,首付款215889元,余款210000元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原告立即履行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支付尾款,原告已经全部履行合同义务。三、被告未完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被告退还购买款及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时至今日,被告逾期交房已经逾一年,且从未与原告协调沟通,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被告退还已经全部支付的购房款、大修基金以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等请求,于法有据。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及支付违约金等,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审判长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致代理人:贵州若竹律师事务所韩军律师二0二0年七月二十二日
如你继母未对你抚养,你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该房屋,但执行款需留一半给其配偶。
需要准备孩子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提交起诉状即可。
你可以起诉后由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其法律效力与判决书效力一致。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孕妇,但是如果孕妇犯罪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可以的,只要另一方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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