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简介执业律师王方田律师,执业于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诉讼,劳动争议以及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继承,遗嘱见证等,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一直本着:服务以民为本,维权以法为基,诚信敬业,解危济困的执业理念。对在二七区的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家庭困难,可以走法律援助程序,免收律师费。
擅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王律师简介执业律师王方田律师,执业于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诉讼,劳动争议以及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继承,遗嘱见证等,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一直本着:服务以民为本,维权以法为基,诚信敬业,解危济困的执业理念。对在二七区的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家庭困难,可以走法律援助程序,免收律师费。
闪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金刑初字第1005号公诉机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闪某某。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张书占,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王方田,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金检刑诉(2013)9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闪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3年8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孔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闪某某及其辩护人张书占、王方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10日,被告人闪某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领信用卡,卡号为439226001045xxxx和518718000469xxxx,后使用该卡透支消费,2008年11月24日最后一次还款后开始拖欠账款,截止2012年6月1日该卡欠款总金额为68818.06元,其中透支本金为43263.03元,利息22671.25元(含复利),费用2883.78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单位委托人的证言、银行报案材料、持卡人账单查询、催收记录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闪某某之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闪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辩护称闪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小,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请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份,被告人闪某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领了信用卡,卡号为43922600104xxxx和518718000469xxxx,后闪某某使用信用卡在郑州市金水区等地透支消费。自2008年11月24日最后一次还款后开始拖欠账款,经发卡行多次向其催收,拒不还款。后闪某某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截止到2012年6月1日该卡共欠透支本金为人民币43263.03元,利息22671.25元(含复利),费用2883.78元。上述事实,有经法庭查证属实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张XX证言证实,其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委托报案。2008年4月10日,被告人闪某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领了信用卡,卡号为43922600104xxxx和518718000469xxxx,后闪某某使用信用卡透支。自2008年11月24日最后一次还款后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截止到2012年6月1日欠款额达人民币68818.06元,其中本金43263.03元,利息22671.25元,滞纳金等费用2883.78元。有银行的授权委托书、报案材料等证据在卷予以证实。2.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表、持卡人账单查询、催收记录等证据证实闪某某办理信用卡并使用,经多次催收未归还的事实。3.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闪某某的身份情况4.到案经过证实,公安人员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十一世纪大厦金辉公寓将被告人闪某某抓获归案。5.被告人闪某某对其使用招商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银行多次向其催收,其变更电话号码逃避银行催收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与上述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本院认为:被告人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闪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四)恶意透支的";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第二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第三款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第四款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根据被告人闪某某恶意透支的犯罪情节,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被告人闪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闪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闪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处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3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涉案赃款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邱红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刘湾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12次会议通过)高检发释字[2002]6号自2002年9月13日起施行。为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非法经营食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二)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第三条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行为人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盈利,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第四条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其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法》第28条;胎儿的母亲如果犯罪,在审判时属于怀孕的妇女,不判处死刑。《刑法》第49条。0周岁: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年龄,出生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9条;1周岁: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34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法》第63条;1周岁内,其哺乳的母亲不接受治安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第39条)。6周岁: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的年龄《义务教育法》第5条;7周岁: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推迟义务教育入学的年龄。《义务教育法》第5条。10周岁:10周岁以上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开始的年龄,到18周岁止。《民法通则》第12条;父母离婚时,如果其子女满10周岁,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12周岁:12周岁,是准许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最低年龄。《道路交通安全阀》第72条。14周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开始的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14周岁以下的女性为幼女,强奸被害人是幼女的,从重处罚。拐骗儿童罪的被害人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刑法》第236条,第262条;14-16周岁犯罪案件的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5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14-16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未成年(14-18周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刑事诉讼法》第267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法》第4条。16周岁: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16-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1条;16-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初次违反的,不执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讯问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到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4条;未成年人可以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未满16周岁,不可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16-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5条;单位可以招用16周岁以上的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对未成年人(16-18周岁)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270条;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第39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2条;年满16周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出入境管理法》第38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15条;满16周岁,是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年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宪法》第34条;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1条;征兵的最低年龄(12月31日前)。《兵役法》第12条;可以判处死刑的年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刑法》第49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的最低年龄条件《公务员法》第11条;未成年犯年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监狱法》第76条;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未满18周岁的罪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管教所规定》第2条;20周岁:女性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婚姻法》第6条。21周岁: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22周岁:男性可以结婚的年龄《婚姻法》第6条。23周岁:女性晚婚的最低年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12条;担任法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法官法》第9条;担任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检察官法》第10条。24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前征兵。《兵役法》第12条;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25周岁:男性晚婚的最低年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12条;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担任公证员的年龄《公证法》第18条;26周岁: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30周岁:收养人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法》第6条;45周岁:有选举权的45周岁的人可以担任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年龄(有这个年龄资格的人很多,实际享受也就那么一两个)《宪法》第79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46周岁: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0年、20年、长期。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50周岁: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55周岁:女性干部退休的年龄(除了因年龄原因退休的外,还有提前退休的规定,如工作满30年的,见《公务员法》第88条)《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4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60周岁:开始被称为是老年人(到了这个时候,不服老也不行)《老年人权利保障法》第2条;男性公务员退休的年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4条;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65周岁:担任公证员的最高年龄。《公证法》第18条。70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75周岁: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75岁不适用死刑,尽管很少,但仍有宣示的意义)《刑法》第49条;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之一;人身损害赔偿金,依照伤残等级,按照受诉人民法院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75周岁以上的老人,按5年计算。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80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开始的年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3条。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民法通则》第9条;继承开始。《继承法》第2条。
1.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管制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3年。3.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1年。4.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特别情况下最高20年,数罪并罚最高20年。5.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6.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7.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9.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l0.假释适用的期限、条件: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l0年以上。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11.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l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12.辩护人人数:1—2人。13.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14.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期限: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15.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16.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17.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18.传唤、拘传期限: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小时。19.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期限: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20.拘留后进行讯问期限:拘留后24小时以内。21.拘留期限(提请逮捕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一般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22.审查批捕期限: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以内。23.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期限: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24.逮捕后进行讯问期限:逮捕后24小时以内。25.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26.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7个月。(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27.审查起诉期限:1个半月。28.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29.补充侦查次数:2次为限。30.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限: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31.一审合议庭人数:基层法院一审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中院一审由审判员3人;高院、最高院一审由审判员3—7人。32.上诉或抗诉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5人。33.死刑复核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人。34.一审公诉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个半月。35.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0日内。36.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37.二审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受理后2个半月。38.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做出提审、再审决定后6个月。39.死刑交付执行期限: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以内。
提起行政诉讼控告他们,扣车不能超过十五天,或者向检察院控告他们滥用职权,
欠条无效。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不严重。
可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
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不合法。可以法院起诉分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