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意霖律师,女,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自学心理学,获得青少年心理咨询证,参加上海市巾帼律师志愿团,上海市民建法律委员会委员。94年起从事事务所工作近20年,是上海市海之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现为法律快车网特邀专业律师。施意霖律师专注于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通过调解和谈判技,巧灵活运用,化解感情矛盾。累计经办婚姻家庭数百起。对此,很高兴为您的婚姻家庭生活排忧解难。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施意霖律师,女,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自学心理学,获得青少年心理咨询证,参加上海市巾帼律师志愿团,上海市民建法律委员会委员。94年起从事事务所工作近20年,是上海市海之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现为法律快车网特邀专业律师。施意霖律师专注于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通过调解和谈判技,巧灵活运用,化解感情矛盾。累计经办婚姻家庭数百起。对此,很高兴为您的婚姻家庭生活排忧解难。
离婚时,一方为家庭付出很多而要求“补偿”,可以获得支持吗?案情介绍陈某和妻子沈某于1990年结婚,先后育有一子一女。陈某家就一个儿子,父母身体不好,常年需要人照顾。结婚十几年,陈某为了生计经常外出打工或者做点生意,妻子沈某照顾一家老小,留在家里,更是辛苦。渐渐地,孩子都长大了,两位老人也都相继去世。沈某的身体经过多年的操持家务,也开始积劳成疾,出现了一些常见病,不能出去工作;而丈夫此时开始嫌弃沈某,冷言冷语,经常不回家,不久,竟然提出离婚。沈某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可是过了6个月,陈某再次提出离婚,沈某感到离婚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便提出要求陈某对她进行补偿。那么,沈某的要求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吗?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女方确实对家庭做出巨大贡献,故依法判决离婚,男方补偿女方5万元。深度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本案中,沈某十几年操持家务,照顾两个子女和两个多年患病的老人,确实对家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并且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状况,所以,男方应该给女方一定的补偿。《婚姻法》第40条对此做出了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案情介绍原、被告均系再婚,双方于2009年1月8日经人介绍相识,2009年1月13日在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中,夫妻双方关系尚可。2012年2月,原告因受伤住院,被告仅仅照顾一周后就外出不归,双方分居至今。现原告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感情,双方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吵架,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原被告离婚。在庭审中,原告认为被告冷漠无情,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认为双方感情不错,不是不想照顾原告,而是外出找工作挣钱养家,也是为了给原告支付医疗费用,故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原、被告均系再婚,双方应珍惜互让互谅,还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故判决不予以离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深度剖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被告婚姻基础虽然较差,但在结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夫妻双方关系尚可。原告诉称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确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法院的判决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案情介绍李某与张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结婚几年后即2010年,李某的父母给李某买了1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李某一人的名字。2011年1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导致感情破裂,张某要求离婚,并认为房子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子。而李某坚决不同意,称该房子属于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张某无权分割房子。法院认为,该房产属于李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虽然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取得的房产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就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法院判决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做出判决,房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张某无权分割房产。深度剖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条解释与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此案发生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判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张某就想有分割的权利,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8月13日之后,新解释优于旧解释,有冲突以新解释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推荐阅读:结婚登记:结婚流程详解结婚法律流程:如何办理结婚登记二)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相关法条: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你继夫没有继承份额,因为你母亲婚前对自己财产已立遗嘱,按遗嘱办理
你好你丈夫帮你换钱,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还钱,如他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看男方另立家,对外是否以夫妻名誉相称,如果是以夫妻名誉相称,就构成重婚。施律师
要看男方与小三是否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吗?如果是,就是犯重婚罪。
首先你朋友在与他丈夫结婚前,没有了解他现在丈夫与前妻离婚的真正原因,现在目前他丈夫的这种表现是什么原因引起,如果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向法院起诉,收集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任证据。
有继承权,具体分割,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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