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珍妮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现为上海九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幸跟随上海九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徐勇敢律师学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参与编写了面向企业管理与白领精英的《LEGALCARE法律关怀丛书》——《警惕房屋买卖陷阱三十六计》、《灾后法律指南》。执业理念:脚踏实地、诚信为本、服务至上,为当事人利益而工作。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案情简介】09年,邓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却意外发现二手房中居然另有户口。经询问售房人,原来是售房人购买此房时上家所留下的户口。且售房人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已经联系不到自己的上家了。邓先生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表示,该户口不能迁出。而按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一套房子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如果售房人的上家不迁出,邓先生的户口就无法迁入。至今为止,邓先生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评析】其实邓先生所面临的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由于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总是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价格等方面,而忽略询问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正是看起来不太重要的户口,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那么户口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行政管理,法院不接受关于户口迁移的立案,一旦发生户口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因此,户口问题事后补救是非常困难的,应将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要求在购房时注意并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主动要求房东出示户口簿,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户口簿可大致了解户籍情况。第二,在交易之前,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内的户籍情况记录,这一点最容易被忽视,但非常重要。第三,对于确有户口存在的房屋,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就户口问题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即在约定户口迁出日期之外,还须约定卖方未按时迁出户口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常按日计算(比如按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以督促房东履行户口迁移的义务。
【案情简介】A公司为了扩大生产,企业欲购买一套新的生产设备,但由于资金不足,到银行贷款也没有办成,就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两家公司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B企业向A企业提供100万元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利息一年一结,两年后还清本金和利息。但由于市场的变化,A公司产品的销售遇到较大困难,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如果B公司向法院起诉,其权利能得到法律保护吗?【评析】本案是典型的企业之间借贷纠纷,法律对该情况早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73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法的。B公司若起诉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也就是说,B企业只能收回本金,利息则由人民法院收缴。总之,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贷是不合法的,但是,公民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得具有违法情形,否则也无效。
家属只有在判决后可以探视,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见,具体刑期要看赔偿等综合情况
没有这个说法
要看对方是否构成轻伤
要办理继承公证或法院判决
有收过定金的话,定金可以不退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若不判离可以半年后再提出第二次离婚,这样速度快,有需要可以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