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鸿雁,湖北荆门人,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专业、高效、负责的理念,以当事人的权益为中心,最大化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曾任职于某著名公司,熟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精通于公司法律法规,对法律顾问的工作颇为精通;在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纠纷等业务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全鸿雁,湖北荆门人,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专业、高效、负责的理念,以当事人的权益为中心,最大化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曾任职于某著名公司,熟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精通于公司法律法规,对法律顾问的工作颇为精通;在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纠纷等业务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案情介绍:沈某于2008年1月入职深圳市宝安区某模具塑胶制品厂,任组长。双方每年签订一份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从2011年1月30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止,合同中约定沈某为计时工资制,基本工资为1100元/月。2011年5月31日开始,厂方以生产订单不稳为由,对沈某作出放假处理,直至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为止,期间按沈某的基本工资1320元/月的标准支付工资。2011年11月厂方提前通知沈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沈某先后多次与厂方交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厂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续签。沈某停工前月平均工资为2962.28元。沈某找到本律师,要求帮助解决此问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我建议先向单位邮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与厂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沈某同意我的意见,于2012年1月12日向单位邮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厂方毫无反应。无奈沈某于2012年3月15日向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案情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沈某已经同单位签订过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沈某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单位应当和沈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知单位是明知故犯还是其他原因,仍然拒不签订,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单位应当向沈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8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审判结果:不管是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还是一审判决、终审判决,都认定单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判决应当向沈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8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案情介绍:原告钱某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在深圳市某区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于2010年生育一女,婚前钱某在深圳市某区某花园有一套房子。好景不常,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于2012年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七条之规定,钱某婚前的房子赠与同王某生育的女儿。后来原告钱某向银行贷款做生意,但是运气不佳,血本无归,于是想到赠与给女儿的房子,心想:反正女儿还小,以后等赚了钱之后再给她买套新房。于是钱某与王某协商,王某表示坚决不同意,并将门锁进行更换。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其所有,产权人并未发生变化。案情分析:赠与合同一般属于诺成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故本案中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并未生效。由于原告的赠与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故原告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审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与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的房产赠与给自己女儿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故原告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房屋的所有权。最后法院判决涉案房产归原告所有,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法律根据:《婚姻法》、《合同法》
案情介绍:黄某与何某于2009年9月在深圳市某区领取结婚证,婚后两人感情尚好,夫妻恩爱。然而好景不长,男方黄某出轨,女方何某出于报复,于2011年3、4月份与别的男性来往,并很快发生不正当关系;男方多次道歉并请求和好,但均无收效。女方于2011年10月向法院起诉,在诉状中要求分割存款,但是对房屋只字未提。男方收到诉状后,十分着急,委托本律师。男方说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的名字,合同也只由女方签订,但是房屋的首付款自己也出资5万元,现房屋市值130万元,还有40万元按揭房贷尚未偿还;并且婚前花费3万元用于装修房屋和购买家用电器、家具等。案情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涉案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男女双方的工作及收入状况,让当事人打印5万元的银行转账清单,到中国银行要求出具转账5万元的证明,收集装修房屋和购买家用电器、家具的发票或者协议。审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屋虽然由原告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但是从被告提交的银行转账清单和中国银行出具的转账证明、购买家用电器和家具的发票或者协议来看,结合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两者相隔之短,能够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故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最后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30万元。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房产法定继承过户应该怎么办理呢?结合笔者亲身实践经验,应先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去地税局申请免税凭证,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一、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3、房产证复印件;4、房屋继承公证书;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三、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房屋继承公证书;3、房产证原件;4、免税凭证;5、如被继承人不便前往办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和办理结婚登记的有效婚姻,在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时,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则不涉及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分开即可。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向被告户籍所在的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几种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保留好相关凭证,包括结婚证、房产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工资收入的凭证、银行存款的凭证、股票账户、车辆买卖合同、借条、贵重财产的凭证等证据。如果上述凭证没有原件,复印件也可以。三、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抚育费按照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付,要结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小孩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地水平确定。四、损害赔偿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无过错方要收集以下证据:1、过错方与第三人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的结婚证;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明,小区所在的保安、物业、邻居出具的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人证言;4、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验伤报告、证人证言、认错书等;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6、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如忠诚协议、保证书等;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视听资料(录音、视频)。8、过错方与第三人的书信往来、礼物等。五、经济补偿问题和经济帮助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经济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因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3)在离婚时提出;(4)另一方有能力给予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经济帮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离婚时提出;(2)一方生活有困难;(3)另一方有能力给予适当帮助。离婚诉讼程序复杂、专业,在收集证据、立案、质证、辩论等环节中有不少技巧,尤其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小孩抚养权的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损害赔偿等关键问题,当事人在起诉离婚之前应先咨询专业律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E〔2013〕16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发布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批复》(法〔2013〕138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盗窃刑事案件,盗窃地点能够查明的,按照盗窃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盗窃地点无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四、对于一审在2013年4月3日前宣判并已经上诉到二审法院的盗窃案件,适用《解释》和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因适用《解释》和本通知的规定,尚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二审盗窃案件,应当发回重审并由一审法院商请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五、本通知下发实施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粤高法发〔1998〕11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广州市盗窃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2006〕383号)同时废止。
可以等对方有财产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那男的,并不构成犯罪。
如果你不续签,则公司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在伤情稳定之后,再做伤残鉴定。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否则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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