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闯律师毕业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具有法律、建筑、行政学历背景。主攻:民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著作权法及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领域相关法律问题。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协、四川省律协注册会员。
擅长:
应该不是工程竣工结算,而是对已完工程的结算,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工程未完成便要求工程款。
承担所以安全责任
一般不允许,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材料价格的减价幅度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方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变化范围等,看合同约定。
催告甲方结算,甲方仍不结算,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提起诉讼进行司法审价。
看招标文件的要求
由于一个施工企业的成本价很难确定,法院一般不支持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