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能干,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法律人,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及普通民事纠纷,其他民商事纠纷、涉外民商事纠纷及刑事辩护也有涉猎。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亲属XXX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XXX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一审辩护人。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开设赌场罪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XXX具有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一、被告人是否属于自首、从犯等,认定方面我存疑。二、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1)被告人虽在XX电子游戏室确有20%的股份投资,但是其并不参与XX电子游戏室的日常管理,其对于XX电子游戏室的具体营利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只是参与分红活动。(2)被告人自己经营的XX游戏室只开业了两三天,其营业收入不过百元。被告人开设XX游戏室开始至被查封之日期间的社会危害性较小。2、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参与投资的XX电子游戏室,起初是由XX介绍,XX出具娱乐经营许可证,被告人才有投资开设游戏室的意愿。被告人之所以投资游戏室、开设XX游戏室,也是因为家中丈夫XXX长期患病无劳动力,母亲年老体弱患神经衰弱和忧郁症等病,被告人自身也身体不佳,家中经济负担都由被告人承担,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只是为了赚钱养家,并没有积极追求聚众赌博的主观意图,主观上恶性较小。3、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被告人在开设XX电子游戏室被查之后,积极退赃;在开设XX游戏室被查之后,被告人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好。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今天的庭审,被告人能如实回答公诉机关和审判人员的提问,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犯罪系缘于其法律意识淡薄。尽管被告人因开设XX电子游戏室后被取保候审,但被告人对于开设赌场罪仍没有充分的了解,从而导致其被逮捕。被告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法律认识不深,所以才会再次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而被逮捕。四、法庭对本案审理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被告人认罪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对被告人XXX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所述,被告XXX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且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辩护人认为适用缓刑应该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我国《刑法》第72条关于缓刑的规定。希望法庭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能对被告人X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人:晏春梅王悦二〇一二年X月X日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庭,根据法庭调查明事实,结合法律规定,本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理由如下:一、本案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本案中被告人到工地砸东西,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施工,损坏了施工用的挖掘机。同时根据公安机关的多次讯问笔录,被告人未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并不构成对公共秩序的侵害。被告人在派出所的处理下,主动对工地人员的财产损失作出了赔偿,并获得工地人员的谅解。二、本案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此项行为在客观构成要件中要求,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是指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本案中被告人并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宿豫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的发破案经过表述,被告人之所以会到工地上与工地人员发生纠纷,起因是被告人与他人合作建设小区,在合作过程中被告人与他人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他人后擅自施工,故被告人要去工地上阻止工地施工。X年X月X日宿豫区检察院的询问笔录中,对方承认背着被告人将另一块土地转包给其他人代建。被告人曾多次向代建的施工方表明这块地存在争议,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但是施工方不予理会。并且施工方在小区一期的建设中也曾参与部分工程的施工,对于施工工地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问题都知道,施工方明知如此,仍私自承包,进行施工,其与XX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作为受害人,其对此案件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到工地后损坏财物的行为是为了达成阻止施工的目的,并非随心所欲、任意损坏工地上的财物。故被告人的行为也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三、本案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中只能是故意,既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出于逞强斗狠、耍威争霸或开心取乐、寻求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实施的犯罪。而本案被告人并没有这种犯罪动机。刑法理论告诉我们,犯罪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与动机具有客观性。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不是停留在其大脑中纯主观思维活动,他必然要支配行为人客观的活动,这样必定会通过行为人一系列的活动客观活动起来。被告人在X年X月X日X时X分至X月X日X时X分的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讯问笔录中,民警向其发问为什么砸挖掘机的玻璃时回答“我不给施工的”;被告人在X年X月X日X时X分至X月X日X时X分的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讯问笔录中,民警向其发问其有无考虑到到工地上砸东西会造成什么后果时,被告人回答就是想让工地上没法施工。公安机关多次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始终表明自己之所以去工地砸东西,是为了阻止工地施工,被告人的这一主观目的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总之,以上事实说明:在被告人进工地砸东西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与行为,也没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与行为。综上所述,被告人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实施伤害行为。并且被告人对工地上所造成的工地人员的人身、财产的损失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已经做出赔偿,并取得了相应人员的谅解。本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被告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以上意见请合议庭斟酌、采纳。最后对合议庭成员表示感谢!辩护人: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王悦律师X年X月X日
2012年8月12日晚,董某驾驶三轮机动车载着两位顺路往城里去的女孩,在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某地与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董某及两位女孩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沈某逃逸。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此次事故进行认定,认定沈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及两位女孩无责任。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提供的沈某驾驶车辆的行驶证显示,该轿车登记车主为邱某。沈某称,该车已经卖给沈某,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事故发生后,交巡警事故大队将沈某驾驶的轿车进行扣押,董某在诉前对该轿车进行保全,登记车主邱某对该车辆进行反担保,提供担保金,将车辆取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案件终结,邱某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其担保金将不予退回。该轿车已交纳机动车强制保险,故在诉讼中,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对董某及两位女孩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董某及两位女孩的赔偿比例,则按照各占1/3进行赔偿。本案中,因两位女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由董某家人垫付,故沈某等人对两位女孩的赔偿直接支付给董某。代理人通过代理此案件,友情提醒: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切忌不可逃离现场,因为即便你当时可能不存在过错,事故后逃逸会加重你的过错程度,甚至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生事故后,需要及时打电话报警,由事故处理大队对此次事故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认事故各方所承担责任的比例,以此作为今后可能发生诉讼的诉讼依据。如果发生事故后,各方达成协议,已经做出赔偿,需要对当时达成协议的赔偿收据等进行留存,防止赔偿后仍有诉讼纠纷,避免二次赔偿。如果自己对案件把握不大,建议咨询律师,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函(2012)钟律宿函字第0709号致宿迁市XXX有限公司暨X总: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宿迁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现就贵公司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广告发布合同纠纷事宜,发出如下商榷函告:一、贵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宿迁XXXX有限公司广告费用的行为属于对XX公司的根本违约,但XX公司为了保持与贵公司的友好合作关系,特委托我们向贵公司发律师函,希望贵公司能够及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从而避免贵公司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11年12月15日,贵公司与委托单位宿迁XXXX有限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广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29日,合同价款为7000元整(6000元现金及演唱会票2张(500元/张)),付款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即合同签订之日。贵公司与XX公司在该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也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约定贵公司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XX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即2011年12月15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发布了贵公司的广告,履行了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贵公司应该在2011年12月15日向XX公司支付6000元现金及2张演唱会门票(价值500元/张),贵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并没有支付现金,也没有给付门票。后XX公司每周向贵公司催款,贵公司一直表示会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然而距合同约定之日已逾半年之久,贵公司却并未向XX公司给付任何合同价款。XX公司已经给予了贵公司很大的让步,希望贵公司能够及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贵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宿迁XXXX有限公司广告费用的行为属于对XX公司的根本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贵公司有法律义务支付拖欠的广告费七千元,并有法律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二、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五日内未向XX公司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贵公司将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按照合同约定,贵公司如逾期十五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XX公司有权撤换贵公司广告内容。XX公司在贵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并没有撤换贵公司的广告,而是选择将贵公司的广告继续播放完毕。贵公司拖欠XX公司的合同价款已经逾半年,XX公司在这逾半年的期间内对于贵公司欠款的行为一直持谦让态度,这也是对贵公司的极大的信任。此次XX公司委托我们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向贵公司发函催告,也是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贵公司一直拖欠拒不支付欠款,若此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将可能对贵公司的信誉将会有一定的影响,也可能扩大贵公司的损失。如果贵公司在收到律师函五日内仍然不能及时协商解决履行合同约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我们将按照委托人的授权,提起诉讼。届时贵公司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贵公司有法律义务支付拖欠的广告费七千元,并有法律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如果贵公司在收到此函五日内不向XX公司支付上述款项,贵公司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特此商榷函告!希贵公司慎重考虑,妥善处理好此事!顺祝归公司事业发展蒸蒸日上!盼贵公司尽快回复!望五日内见到贵公司的回复!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王悦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律
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递交诉状等。需要法院送达,然后开庭,法院判决等程序。
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抚养子女,并要求你老公支付抚养费。
可以索取,直到你独立生活为止。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可以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存在婚姻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