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冰光律师

王冰光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婚姻家庭,行政纠纷

律师简介

王冰光律师,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具有多年的基层刑事司法工作经验。律师执业以来,通过办理制造、贩卖、运输等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人身伤害类犯罪案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群体性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职务类犯罪案件等各类型刑事案件近百起,深受当事人信赖和尊重,并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口碑,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和刑事辩护经验。张氏诈骗案中,王冰光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法庭上向法官指出,在张氏所开列的一系列财务收据中,某房地产公司的公章真实存在,而且在某房地产公司的网站上也有对张氏的职位说明,张氏所收取的130多万巨款有合法的票据证明,不能认定为诈骗罪,这一辩护意见被主审法官采纳后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氏在十年以下量刑。后张氏对判决结果满意,没有上诉;杜某因贩卖摇头丸2.36㎏被某铁路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王冰光律师介入后,通过阅卷和多次询问当事人后发现,虽然有证人指证杜某与其进行毒品交易,而且该证人已经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但是,关键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一,我的当事人杜某不承认与其进行毒品交易;其二,杜某虽然给该证人在宾馆开过房间,但只是基于朋友往来,而且宾馆的监控录像也无法证明杜某带包裹进入房间,更无法证明跟其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综合上述证据,辩护人认为检察院指控杜某毒品犯罪的证据不足。该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并最终对我的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王氏兄弟故意杀人案中,虽然法院通过审委会讨论以及聘请法学专家论证的方式对案件最终定性,最终没有采纳辩护人“王某购车聚众斗殴”的辩护意见,但是却在量刑上给予减轻,使得我的当事人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却最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结果还是让人满意并接受;冯某等寻衅滋事案。而且对冯某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人员立案侦查并最终以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冯某等进行指控。王冰光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检察机关指控冯某等人寻衅滋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的当事人冯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于律师做无罪辩护,使得庭法院紧急抽调人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延期开庭。王冰光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后来被其他辩护人的认同和采纳,使得几位辩护人联合一致跟公诉机关在法庭对抗,取得了很震撼的庭审效果。虽然最后法庭根据省委省政府的“三打两建”政策仍旧判决冯某等有罪,但法庭却没有采纳公诉机关的寻衅滋事犯罪指控,而是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冯某等拘役三个月。作为辩护人,我虽然对该判决结果极不满意,并始终认为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但由于我的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因着急出来而不再上诉,无奈也只好尊重我的当事人的意愿。张氏兄弟贩卖枪支案(出售仿真枪1500余枝)……张某等故意杀人案……赵某强奸案(三人轮奸)……孙某等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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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王冰光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执业律所: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4101*********39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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