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于同年以宝鸡市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4月正式进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期间从事大量民事、刑事、行政、非诉讼案件及单位法律顾问业务。真诚、耐心、细致地展示法律功底。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行政类:房管部门无理强占个人祖上遗留下来的民国时期房产,在一审、二审个人未请律师参与而败诉的情况下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搜集大量证据证明系遗留个人房产,最终再审法官以个人胜诉,市房管局败诉而结案。
女方可以提起诉讼,婚债务女方不承担
说清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报警,留取有效证据。根据自己伤情再决定走民事还是刑事。
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不支付,且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要求医院支付补偿金及失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