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执业一直秉承这样的理念:不以诉讼标的额区分案件大小,用心努力做好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就是对当事人和自己最大的负责。本人愿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清晰的论辩思路,勤勉的服务态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及公司事务等法律服务,欢迎垂询。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各市、冀中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doc》印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543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8081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2531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64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542元(六个工资为1977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行业平均工资(元)农、林、牧、渔业13564元采矿业62512元制造业36600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63685元5307.083建筑业31755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6143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641元批发和零售业28490元住宿和餐饮业25767元金融业71367元房地产业3591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064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972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125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2612元教育39537元卫生和社会工作38393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3868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4211元
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厅发〔2010〕11号发布日期:2010-2-3执行日期:2010-2-3各财产保险公司:2010年1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意义。甩挂运输是一种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对于提升运输效率、提高载重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促进节能减排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公司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挂车保险工作。二、认真做好挂车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挂车交强险;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手续,方便挂车所有人及驾驶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三、各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挂车管理政策的调整,及时修改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政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二月三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附件:《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文号:交运发[2009]808号发布日期:2009-12-31执行日期:2009-12-3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发展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的重要意义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按照预定的运行计划,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的挂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牵引车与挂车的组合不受地区、企业、号牌不同的限制,但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应与挂车的总质量相匹配。与传统运输方式相比,甩挂运输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减少装卸等待时间,加速牵引车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二是减少车辆空驶和无效运输,降低能耗和废气排放;三是节省货物仓储设施,方便货主,减少物流成本;四是便于组织水路滚装运输、铁路驼背运输等多式联运,促进综合运输的发展。甩挂运输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目前,我国甩挂运输发展滞后,牵引车和挂车数量少,拖挂比低,道路货物运输仍然以普通单体货车为主,与节能减排和发展现代物流的要求不相适应。发展甩挂运输,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引导和推动甩挂运输的发展。二、完善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甩挂运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减少挂车检验次数。挂车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行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再要求对挂车进行二级维护强制保养和综合性能检测。2.调整挂车保险。由于挂车不具备动力,具有“可移动的集装箱”的属性,在车辆保险方面,应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科学设定征收对象。3.完善甩挂车辆海关监管制度。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甩挂运输车辆(集装箱拖头车)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甩挂车辆办结海关监管手续后,经海关同意,牵引车与挂车可以分离,提高牵引车周转效率。海关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管。4.调整通行费征收办法。道路通行费实行“年票制”征收的地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拥有的汽车列车应按照一车一挂的标准征费,对超出牵引车数量的其余挂车不再征费。5.推进甩挂运输车辆装备标准化。车辆装备技术的标准化是发展甩挂运输的必备条件,要组织制订和推广应用牵引车、挂车联接的相关技术标准,引导制造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生产牵引车和挂车,为发展甩挂运输提供技术保障。6.完善挂车证件管理。按照既简便适用又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完善挂车证件携带、保管与交接管理。挂车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应随车流转。7.鼓励运输企业拓展运输网络。各地应消除地方保护和制约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障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异地设置经营网点(分支机构),逐步形成区域性或全国性的甩挂运输网络。8.鼓励企业加强协作。鼓励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与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专业商品市场、货运站之间,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方式加强协作,整合运力和货源资源,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程度,提高甩挂运输的运行质量和整体效益。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枢纽站场设施1.改造传统货运站场,适应甩挂运输需要。站场设施(包括甩挂运输运行中心)是发展甩挂运输的重要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应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大对站场建设的投资力度,按照甩挂运输作业和技术特点,借鉴国外经验,对传统货运站场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站场节点体系,支撑甩挂运输的发展。2.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公铁、公水等多种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和一体化运输。鼓励利用公路甩挂运输发展水路滚装运输、铁路驼背运输和集装箱多式联运,实现公铁、公水间的快速中转和无缝衔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四、开展试点工程,发挥示范效应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当地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对列入甩挂运输试点的地区和企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政策,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甩挂运输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进行总结,制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促进甩挂运输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章)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
村干部私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定性【案情】2010年5月,王某、刘某等五名村、支两委干部,在高速公路复线征地过程中,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面积的登记、造册、上报补偿款的管理、发放等工作。同年6月,该村被征用的土地经过测量到户后,王某、刘某等人发现,被征用的土地总面积减去到户的面积,有剩余的面积,剩余面积由田埂、道路、水沟等组成。之后,王某、刘某等人相约到县城某宾馆开会,商议私分剩余的10亩被征地的补偿费231200元的事宜。最后,王某、刘某等五人达成分款协议,五人均分了被征地的补偿费231200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被告王某、刘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分歧】对被告人王某、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其理由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王某、刘某等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且王某、刘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了剩余的地补偿费款,其行为属于贪污行为,应以贪污罪判处。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是,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被告王某、刘某等人侵占的对象是集体财产,五被告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评析】笔者比较赞同意第二种意见。在对本案定性之前,必须要厘清一个问题:土地补偿费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是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还是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笔者认为,土地补偿费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土地补偿费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后,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综上,本案中,被告王某、刘某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是利用了其管理村集体财产的职务便利,而不是利用了协助政府从事公务职务上的便利,依据法释〔1999〕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条第(三)项“(三)关于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成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犯罪的定性问题。为了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在没有司法解释规定之前,对于已起诉到法院的这类案件,原则上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对被告王某、刘某等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作者单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责任编辑:胥立鑫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购房合同,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你和快递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违约造成货品损坏,向快递公司索赔
根据事故认定确定责任,可以把对方车辆保全,然后起诉
孩子由男方抚养为宜
有,应该与男方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然后向男方追偿。债务人可以单独起诉女方
没有房产证的话,法院可能将房产问题从离婚案件中剥离出去,另案处理。
用户评价:谢谢李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