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节生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资源与环境保护业务委员会委员、宁波市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会员、宁波市海洋经济法制推进讲师团成员,现执业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有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等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参加业务谈判、担任法律顾问等非诉案件。执业理念:专业、诚恳、负责。现担任宁波江北教育局、浙江野马电池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成功代理过宁波某光学仪器厂与招商银行昆明某支行票据追索权纠纷、成某、刘某等人与宁波仑江房产公司排除妨害纠纷、郭某与黄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在再审诉讼成功胜诉等重大、疑难案件,并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本案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