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波,男,汉族,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200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熟通财务、保险、银行管理、电子商务、法医鉴定等法律事务交叉领域。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等民商纠纷。常年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其在执业过程中思维敏捷,处事沉稳,辩论果敢干练。其执业信条为:“勤勉敬业,缔造经典。您委托的事务即是我追求的经典!”
执业机构及职务: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执业证号:16109201210712154
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西关广场东楼中单元2-1。
荣誉成就:2013年执业之初,因成功辩护陈某过失致人死亡案,陈某被判处缓刑而一辩成名。后因在多起重大刑、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中表现不俗而逐渐脱颖而出。
2013-2014年度代理的《包工头带领智障儿外出打工意外失踪 好律师援助残疾人八年后父母终获赔偿》入选陕西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17年5月荣获安康市“金牌人民调解员”
2020年4月荣获紫阳县劳动模范称号
社会活动:多次参加当地电视台“有理大家说”、“民生面对面”嘉宾访谈栏目;
2019年1月成为安康市法学会会员;
2019年9月成为安康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安康市首届青年书法作品展”
社会职务:
2016年5月被聘请为当地信访联席会议听证员,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听证程序;
2018年8月加入紫阳县书法家协会,2019年成为紫阳县书法家协会理事。
2020年8月担任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业领域: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等民商纠纷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