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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陈某涉嫌玩忽职守案再审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改判无罪

来源:苏湖城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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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系莆田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户籍协管员,协助户籍民警从事身份证照片采集及身份证办理工作,陈某英系派出所民警,对户口协管员办理的业务要进行核对。2010年,林某容避开陈某英为王某飞办理套用他人身份的身份证,2011年3月23日王某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陈某因未尽到核对义务被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以陈某英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审改判陈某英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二审判决后,陈某英仍不服,提出申诉,申诉阶段由苏湖城律师团队代理。

律师辩护意见:1、因林某故意规避审核导致了陈某英无法进行核对。2、王某飞逃避抓捕及在逃期间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本案造成的后果。3、本案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4、本案不能直接适用莆田市公安局的通知,认定陈某英构成玩忽职守罪。5、同一个案件两种判决罪名,证实本案陈某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名。6、陈某的行为与王某飞继续在逃实施诈骗犯罪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案应对被告人陈某英宣告无罪。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及论证,最终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宣判陈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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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苏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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