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彦斌律师

范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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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不能强制执行”是法律曲解

来源:范彦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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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套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并不多见,尤其对被执行人的自住房产。虽然对设定抵押的一套房进行执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中最棘手的硬骨头

  近段时间,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针对抵押房产的集中执行行动,如果还不上贷款或者债务,即便只有一套房,也会被强制执行。

  案件回放:

  还不上债务房产将被强制执行

  汤某是曹桥街道人,因企业经营不善,欠下不少钱。2008年企业倒闭后,汤某随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面积160平方米的房产转移给自己年幼的儿子,同时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他自己因为欠了不少债务而逃往外地。

  2009年,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汤某的企业进行了拍卖,随后将拍卖款返还给汤某的债权人。虽然此举让汤某的债权人收回了一定的资金,但汤某仍然留下了100余万元的欠款缺口,让汤某的债权人蒙受了损失。

  原先在汤某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虽然已经转在汤某年幼的儿子名下,但法院认为,汤某在有大量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下,不能转移自己名下的财产,所以依照规定,这套面积160平方米的房子仍应属于汤某。虽然该套房产是汤某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但法院将在近期对这套房子进行强制执行。

  法官说法:一套房不能执行是一种曲解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这在执行中并不多见。这一方面是由于案件本身不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执行一套房产存在较大的阻力。

  这样做,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往往十分强烈,而且社会上也普遍认为一套房产不能执行。市法院执行庭庭长薛挺说,目前,对一套房产的执行问题,公众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曲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也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薛挺告诉记者,公众大多都只记住了要求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这一规定,而没有完整地理解所有规定。

  薛挺说,这样的曲解渐渐发展成了一套房不能执行的误解。实际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在保障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条件下,法院可以依法对设定抵押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哪怕房产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房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肯定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基本居住用房,比如采取大房换小房、好地段换差地段,或者由申请人提供临时住房等方式。

  法官提醒:下半年执行一套房可能会增多

  经过对近3年来未执行完结的案件的排摸,平湖市法院发现有38件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只有一套设定抵押的房产。通过今年3月份的宣传,已有12件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剩余的26件法院目前已经执行了12件,此外还有14件会在近期执行。

  这些案子都是前期已做了大量执行工作,仍未能执结的。薛挺说,不能再拖下去了,我们打算对他们名下的这一套房产采取强制执行。据薛挺介绍,之前执行一套房产的案件并不算多,不过随着房产调控措施一一落地和起效,预计下半年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房产的案件会增多。

  薛挺告诉记者,他们也想趁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提醒公众,如果还不上按揭贷款,并一味拖欠,一套房也是要被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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