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余律师

王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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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

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王兴余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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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某2010510日到青岛市即墨某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处工作,扈某于201161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在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没给扈某缴纳社会保险。2011624,扈某找到王兴余律师咨询,经过详细了解王兴余律师认为,该公司应该应该为扈某补交社会保险,同时应该向扈某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扈某委托王兴余律师代理维权事项,720日王兴余律师替扈某到即墨劳动监察大队办理投诉,824日到即墨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了仲裁立案。经过投诉和仲裁、诉讼多个程序的努力,该公司最终为扈某办理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且向扈某支付了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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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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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和阳路343号总工会一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兴余
  • 执业律所: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77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 地  址:
    城阳区和阳路343号总工会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