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某县燃气建设收购项目
来源:张学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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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某县燃气建设收购项目
案情:
安徽省某县某公司取得该县燃气经营权,但该公司既无资金投入继续建设,又无天然气起源。
北京某公司收购该公司,使得该县燃气建设项目继续进行 。
该收购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公司正常运营中。
律师工作:
1、对该项目的风险评估;
2、提供项目谈判收购纲要;
3、提供公司收购文件;
4、为该项目重新设立公司;
5、提供设立公司的全套工商文件;
6、设计公司的组织架构;
7、提供与政府谈判的纲要;
8、重新办理燃气特许经营权;
9、公司投资建设;
10、公司运营管理中的风险预防及法律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以上内容由张学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学琴律师咨询。
张学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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