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平律师

王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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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榆林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王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来源:王喜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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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某,女,汉族,生于1992年7月12日,榆林市榆阳区人,现住榆林市榆阳区***镇***村*组,联系电话:150********。

被告:李某某,男,汉族,生于1991年12月20日,榆林市榆阳区人,现住榆林市榆阳区***镇***村,联系电话:137********。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l、依法判令本案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经过两个月的短暂了解,原告与被告便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也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一开始,原告与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由于结婚后直至2015年正月原告与被告一直没有生育子女,被告父母也非常的迷信,便找来亲戚说由于原告属猴,被告属羊,所以按照民俗说法原告与被告就是"猴骑羊",因此认为原告与被告结婚一两年来没有孩子的原因在于原告,便找来所为的"神官"来为原告"治疗",在原告身体多处用刀片划出伤口流血后,又将"神符"焚烧,将焚烧的灰烬按在原告伤凹处。单纯的原告一开始根本不懂这些,认为长辈说的是对的,便任由被告及其家人摆布。因为一直不能生育孩子原告与被告便经常吵闹,被告便开始对原告时不时就辱骂与殴打,原告无法忍受被告的行为,便回娘家居住一段时间,期间,被告父母便带着被告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却为,被告没有生育能力。被告及其家人深知不能生育的原因在与被告,便开始与原告心生芥蒂,害怕原告知道后会与被告离婚,一直对原告予以隐瞒,被告父母甚至想法设法的让原告把自已结婚的彩礼钱拿出来套牢原告。原告一直蒙在鼓里,还是与被告正常过日子,直至被告向原告坦白后,原告也念及自己与被告的夫妻感情,选择了依然和被告同甘共苦,花自己的钱,带被告四处求医看病。没想到被告不但不念及原告的感情与付出,反而性情大变,开始对原告产生疑心,害怕原告因为自己的原因而离开自己,甚至不让原告回自己父母家,只要原告离开就认为原告有出轨的嫌疑。也因为原告要回去坐娘家就怀疑原告与原告吵闹,甚至殴打原告。于是原告便回娘家居住,被告将原告衣服及钱财、金银首饰、生活用品全部控制住,不让原告使用。被告的种种行为彻底伤害了原告的心。2015年原告由于眼角膜脱落做手术三次,被告及其家人在原告看病做手术期间,根本对原告不管不顾,不闻不问,被告及其家人的行为,让原告彻底心灰意冷,导致原告与被告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从2015年开始一直分居至今,长达两年之久,分居期间,被告经常性上原告父母家闹事、对原告电话和微信进行口头威胁。原告认为,其余被告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因为婚前认识尚浅,了解不深,夫妻感情也不深厚,婚后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夫妻之间争吵不断,其与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原告认为,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段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榆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某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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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喜平
  • 执业律所:陕西飞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61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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