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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网络诈骗案,四年徒刑改判三年缓刑回家

近日,我辩护的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杭州市某区法院将4年量刑建议改判3年缓刑,当事人已释放回家。小结一下办案体会:

1.坚持,在坚持中看到希望。检察院指控诈骗罪,量刑建议四年。我研究案件后认为,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张某某的“吵群”行为属于拉客户,客户后续是否被骗、如何被骗,张不知情,也未参与,更没有分得诈骗所得。因此,张不符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开完庭后半个月,法官电话给我说:“曾律师,考虑了律师辩护意见,你问问家属是否愿意退赔被害人10万元,愿意的话法院改判缓刑。”

2.团结家属,共同发挥辩护力量。法官判案要考虑法律、政策、情理等等,还要向庭长、院长等等领导汇报,所以,能决定案件结果的因素很多,律师仅仅在法律层面辩护是不够的。因此,我们要团结当事人的亲友,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利用一切合法正当的方式为案件辩护。

3.看运气,遇到好法官。案件的裁判权在于法院,无论我们如何辩护,关键还是要看是否能唤醒法官,激发真善美,法官给我们担当公正。这次,我们遇到了美丽优雅的女庭长,可能是怜悯未成年孩子,才如此开恩。阿弥陀佛,慈祥的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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