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福州律师 > 征地拆迁律师主页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行政机关征收房屋院落空地案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0

案情概述(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或隐去或概述相关信息):先生的父亲留下来的砖瓦房。房子还带有一个大院2014当地政府要进行安置房建设赵先生房屋被划入了拆迁范围。赵先生原计划拿补偿款到城区买新房子。但是在评估报告出来之后,赵先生发现自家的院子没有被评估。赵先生认为院子也是自家的财产也应当进行补偿,但是拆迁办态度坚决,认为法律上只有规定房屋的补偿,空地院落没有相关规定,就不应该进行补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了补偿决定,赵先生则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判决:最终法院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对空地院落不予补偿的补偿决定。

胜诉观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的屋主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赵先生的房子院落是其合法建设,拥有使用权,也应当纳入评估的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进行合理补偿。


征地拆迁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185-5991-64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