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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改变他的命运

作者:魏文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6 浏览量:0

     小五、小六、小七等三人一起商量趁行人不注意的时候,动手抢别人的财物,并实施了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案发后,小五等三人被一一抓获归案,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也非常充分。案件很快就被公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处小五等人有期徒刑16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刑期。
     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小五等三人都没有提出上诉,这起案件看起来就算结束了。但检察机关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小五是本案的主犯,且其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却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属于量刑太轻,于是提出抗诉。说到刑事抗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这在刑事诉讼法第217条有这个规定。刑事被告人最担心的就是判刑后被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因为提起抗诉的案件,多数是被检察机关认为判刑判的太轻了。据知有个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抗诉后,刑期从有期徒刑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当然,也有维持原判决的。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七虽有参与抢夺的违法行为,但第一次作案没有共同的抢夺行为;第二次作案虽抢夺得到了财物,但该财物价值只有200多元,该行为不符合抢夺犯罪的构成特征,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抢夺罪。因此,依法对小七宣告无罪。同时,驳回检察机关对小五的抗诉。
    这个案件被检察机关抗诉后,小七可以说是最受益的人了,从而改变了他的命运。如果没有检察机关的抗诉,小七的一审刑事判决就生效了。就算是错案,由于小七不提出上诉,证实他接受和服从判决,理所当然地要被强制劳动改造,服刑期满后亦属于刑满释放人员。有时候该上诉的还是要上诉,虽然上诉改判的不多,但还是有改判的可能。小案件容易疏忽,办错的可能性增大;大案件引人关注,办错的概率较低,现实中时常有如此捉弄人生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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