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汉猛律师

庄汉猛

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上饶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机动车三方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庄汉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10
人浏览

机动车三方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庄汉猛律师(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概况

2008511920分,原告邱财旺驾驶赣E761D8号二轮摩托车搭其妻子黄朝云由玉山县岩瑞镇东巷村前往岩瑞镇周溪村瓦窑山,当车辆行驶至东津桥桥东路段在超越同方向路面上停放一辆由被告邱财兴驾驶的江西E36395号变型拖拉机时,与相对方向由杨金良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原告受伤、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两原告被送往玉山县中医院抢救治疗,邱财旺花去医疗费3819元,黄朝云花去医疗费30393元。经鉴定邱财旺的伤残为十级,黄朝云的伤残为一处九级(左下肢),一处十级(左手)。2008512,玉山县交警队对本次交通事故作出(2008)第015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邱财旺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邱财兴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杨金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黄朝云不负事故的责任。另查,被告邱财兴驾驶的江西E36395号变型拖拉机在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投了机动车交强险,被告杨金良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未投任何保险。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后,经了解得知被告杨金良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缺乏赔偿能力,其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又没有投任何保险,但被告邱财兴的变型拖拉机投了交强险,所以本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能否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只有这样,原告的损失才能降到最低程度,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的维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医药费1万元,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拖车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56060元;

2、医药费余额29212元、鉴定费1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由被告邱财兴承担30%,由被告杨金良承担30%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的抗辩理由

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的代理律师辩称:本次交通事故涉及原告的二轮摩托车、被告邱财兴的变型拖拉机和被告杨金良的三轮摩托车,属于三方事故,按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被告邱财兴和被告杨金良均应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对两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杨金良的三轮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但其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故我公司只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被告杨金良经玉山县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邱财兴到庭参加诉讼,但仅向法庭提交了其所驾驶的江西E36395号变型拖拉机在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投保的保险单。

四、法院的判决

玉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邱财旺应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邱财兴、杨金良应对本次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被告邱财兴驾驶的车辆向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被告杨金良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既未投交强险,也未投第三者责任险,按交强险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和被告杨金良均应在交强险的限额内首先对两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原告邱财旺、被告邱财兴、杨金良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辩称的被告杨金良也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两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主张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两原告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如下:

1、由被告杨金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给邱财旺、黄朝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人民币31629元;

2、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给原告邱财旺、黄朝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人民币27409元;

3、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与被告杨金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4、由被告邱财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给原告邱财旺、黄朝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4219元;

5、驳回原告邱财旺、黄朝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的执行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向原告邱财旺、黄朝云支付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赔偿金27409元。因被告杨金良生活困难,无力承担31629元的赔偿金,原告只好向玉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让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玉山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证实杨金良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向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发出了强制执行的裁定。不久,该笔执行款也相继到位。原告拿到赔偿金后,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六、律师办案思考

1、交强险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体现在:(1)交强险的保险费率只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保险公司坚持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经营;(2)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同时减轻加害人的经济负担;(3)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原则也充分体现了它的社会福利性质。

2、被告邱财兴的违章停车行为与被告杨金良的违章驾驶行为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互结合,造成原告邱财旺、黄朝云受伤的同一损害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在交强险的医药费责任限额内不仅让被告人保财险玉山支公司承担了1万元的赔偿责任,还让被告杨金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了1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让他们之间互负连带责任,这一判决是本律师始料不及的。

 

 

以上内容由庄汉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庄汉猛律师咨询。
庄汉猛律师
庄汉猛律师
帮助过 210 万人好评:1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饶市带湖路29号丽景华庭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庄汉猛
  • 执业律所:江西帝经(玉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611*********75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西-上饶
  • 地  址:
    上饶市带湖路29号丽景华庭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