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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及婚前协议及只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的改建后房屋的再婚后离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

作者:徐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5-09-21 浏览量:0

    秦女士起诉与罗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房屋,罗先生也想离婚,但不愿意把自己控制下的房屋分一半给秦女士,罗先生委托笔者代理此案,本所律师根据案件情况结合罗先生的要求,制定了合理的应诉策略:争取先离婚再处理财产争议。

    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采取了合理的法庭技巧,法院调解离婚但不处理财产。之后,秦女士起诉分割房屋,本案涉及在婚前购买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以及《婚前协议书》约定房屋为共同所有,案件事实非常复杂,一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秦女士的诉讼请求。

     秦女士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笔者成功维护了罗先生的合法权益。

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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