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起争执会后被辞退
来源:胡海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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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起争执会后被辞退
来源: 东江时报
在例会上与经理分庭抗议,会后即被炒鱿鱼。3月29日 ,深圳市中铁物业惠州分公司绿湖新邨管理处 (以下称绿湖新邨管理处)3名员工罗燕平、裘勇练、陈玉宝被“闪电”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对此,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3人违反规定事实清楚,不给经济补偿符合公司规定。
当事人
开完例会即被炒
据罗燕平称,他们是去年11月进入公司的。
当日下午5时许例会结束后,绿湖新邨管理处便贴出了辞退罗燕平等3人的通报。
经 理
违反规定才辞退
闫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在对新员工的培训中都会讲到《员工手册》的规定,并且在劳动合同的附件中也有员工奖惩制度,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能看到。罗燕平等3人违反的是奖惩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所以才按照规定予以通报辞退。
闫经理对此坚称,罗燕平等3人是因违反了相关规定才被辞退,对他们没有予以经济补偿也是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报料人:
律师说法
企业应该举证证明辞退合法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认为,企业若以严重违纪或者严重失职为由辞退员工,必须对员工的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行为进行举证,证明辞退决定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罗燕平等3人若有不满,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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