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等人强迫交易案
来源:李博律师
发布时间: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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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下岗职工王某等人为了承包开发商在自己原工厂上的一个土方工程,派人和开发商谈判,未果后,王某等人采取堵门、持刀威胁等手段在开发商的工地上持续了一个多小时。2009年3月,王某等主要组织者被抓。
公安局将本案定性为强迫交易,通过会见当事人,全面审查证据,我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首先,王某等人与开发商实力不对等,虽有堵门等行为,但不具有将开发商强迫交易的可能性;其次,王某等人要求的是承包工程,而合同作为标的物能否构成强迫交易的内容,尚无定论;再次,开发商的项目尚未正式定下来,更未开工,能否成为项目尚未可知,王某等人强迫的合同尚不具有确定性,因此,本案不宜以强迫交易定罪。后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王某等人取保候审。
公安局将本案定性为强迫交易,通过会见当事人,全面审查证据,我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首先,王某等人与开发商实力不对等,虽有堵门等行为,但不具有将开发商强迫交易的可能性;其次,王某等人要求的是承包工程,而合同作为标的物能否构成强迫交易的内容,尚无定论;再次,开发商的项目尚未正式定下来,更未开工,能否成为项目尚未可知,王某等人强迫的合同尚不具有确定性,因此,本案不宜以强迫交易定罪。后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王某等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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