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仲裁案
来源:李新立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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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新加坡公司销售一批价值400多万美元的铁矿粉给香港公司,货物交付后香港公司没有如约付款,拖欠60多万美元不付。新加坡公司多次催告未果,于2014年3月委托李新立律师处理。李律师接受案件后,在准备提起仲裁的同时积极与买方交涉,经过再三商谈,最后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成功说服买方付款,新加坡公司不仅一次性收回了全部欠款,还收到了对方支付的几十万元人民币逾期利息。新加坡公司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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