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雪萍律师

宋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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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涉外纠纷,综合,债权债务

离婚诉讼

来源:宋雪萍律师
发布时间: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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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男)与被告(女)婚后共同生活五年,婚后育有一子尚不满两周岁。因原告自孩子出生后一直在家照顾子女并身体受伤无法上班,被告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婚生子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房屋归原告。
接受被告的委托后,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了解了案件事实、调查了大量的证据后,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力争被告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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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雪萍律师
宋雪萍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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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号(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东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西侧400米)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宋雪萍
  • 执业律所: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15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号(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东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西侧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