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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捅死出轨父亲法院从轻判处三年

来源:周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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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捅死出轨父亲  法院从轻判处三年


    80后王静(化名)和丈夫经过几年的打拼,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而且还有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本以为守着简单的幸福,可以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可是幸福的破碎却是这么的突然,因为父亲的出轨而引发了家庭矛盾,继而家人大打出手,王静失手杀死亲生父亲。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于2015731日审结了此案。
   20141117日下午14时许,王静与其父亲王强(化名)、其母亲李玲(化名)、妹妹王倩(化名)在家中协商其父亲有外遇一事,希望父亲能改过自新,与母亲和好如初。在商谈的过程中,王强将桌子踢翻,并丢弃餐具殴打王静,李玲及王倩急忙上前制止,王强便用拳头殴打李玲、王倩,王静见王强殴打李玲、王倩,便丢弃客厅内一插花酒瓶砸王强,王强见状,冲到厨房内拿出菜刀并大骂要杀死王静,王静就在床头柜内拿出一把折叠弹簧刀自卫,在撕扯的过程中,王静便向王强腰部捅了一刀。后王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发生后,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被害人王强性格蛮横暴躁,在村民中口碑较差,被告人王静品行良好,为人友善,其所在村村民多次到办案机关联名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王静。
   阎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静主观上为制止被害人王强的伤害行为,而用刀刺其背部,致被害人王强脾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依法应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以被告人王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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