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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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行政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律师函,不理;举报信,抓人退款

来源:王颖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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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三学生徐某以花钱可帮助他人办理正规研究生入学资格为名,骗取另一大二学生吴某六万元。吴某感觉被骗后要求徐某退款,徐某以钱已送给其上线为由拒不退款,吴某父母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收集相关证据后,认为徐某涉嫌诈骗犯罪。因委托人的目的就是想退款,本律师便与徐某及其父亲取得联系,徐某对事实也无异议,但认为钱已给上线,并还承诺可以再作相关人员工作,办理研究生入学资格,并无退款的意思。为此,本律师向徐某及其父亲发律师函要求退款,并告知徐某已涉嫌诈骗。但徐某及其父亲仍置之不理。随后,吴某父母要求报案。本律师向吴某所在地公安局递交举报信,不久,徐某被拘留,其父母聘请律师要求放人,但因证据充分,徐某最后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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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香港路特1号远洋大厦703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颖
  • 执业律所: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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