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到期承租人拒不搬出案
【经办案例】:租约到期承租人拒不搬出案
【办理结果】:汪志国律师在本案中担任原告程某某的代理律师,该案经包括代理律师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租约到期承租人拒不搬出案
代理词
审判长: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租赁合同的问题。
代理人认为,本案中涉及到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已按租赁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义务。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已于
二、关于原告是否有权要求被告立即交还租赁房屋。
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被告已于
三、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占用费的问题。
我们认为,被告自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给予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