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相恋国内结婚 忙于事业缺少沟通分手
来源:刘春莹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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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双方当事人于1970年和1971年出生。两人在国外留学期间相识并相恋,1999年两人回国后登记结婚。男方在大连某高校任教,女方创办贸易公司。2005年开始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女方独自照顾孩子。二人忙于事业一直未讨论离婚事宜。2010年女方咨询和委托我们办理离婚。
二、案件结果
我们代理女方与男方就子女抚养及房产、公司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均达成一致意见,陪同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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