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等十六人是临沂某驾校的骨干教练,很多人在驾校工作了近十年,有的成为驾校的中层领导,为该驾校成为临沂知名驾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几年,因临沂驾校之间竞争激烈,该驾校效益下滑。致使拖欠教练工资,肆意对教练罚款,造成很多教练生活困难,20098月该十六名教练先后向驾校提出辞职。因所要工资经济补偿等遭到驾校的拒绝,宋某等十六人遂委托王勇律师,向临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驾校向十六名教练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等共计37万多元。驾校对裁决书不服,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维持了仲裁裁决书的内容,驾校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历经近两年的对该驾校产生重大影响的教练与驾校劳动争议纠纷落下帷幕,教练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